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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小说中的妖女形象具有“妖怪”和“女人”双重身份,作为自然事物幻化而成的“妖怪”,其身上所具有的假恶丑及真善美的不同品性,其与人相处关系的好坏以及世人对妖女肯定与否的态度,实际正反映了人与自然关系和谐与否的历史差异;而作为现实社会中的“女人”,其在不同时期与男性相处时的行为表现以及男性的态度,也反映了当时人与人(男性与女性)之间和谐与否的关系。因此,透过妖女形象可以看到其背后所呈现的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生态关系。本文运用生态女性主义文学批评这一理论,将古典小说中妖女形象的演变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生态关系的早期失衡(魏晋南北朝时期)——中期和谐与失衡并存(唐宋明时期)——后期和谐(清代)的结构加以分析,并从多维视角对影响妖女形象演变的诸多因素进行深入分析,包括政治因素、经济因素、宗教因素,以及创作主体因素、小说文体因素、受众群体因素,并由此而生发妖女形象对当代生态文明建设的现代性启示,包括四点:物无贵贱的平等态度;物我合一的整体观念;遵循规律的实践方式;全面协调的发展眼光。而妖女形象作为具有稳定而又丰富的审美意蕴和文化内核的文学经典女性形象,也产生了一定的历史影响,其在形象上的个性特征对后世的女性形象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包括对当代“女汉子”形象的影响和对“白骨精”形象的影响。同时其在思想内涵上的蕴涵对后世的思想意识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包括打破了男性对女性阴柔温顺的传统审美范式,对男性审美意识产生了影响,同时也对后世女性的自我意识产生了影响。对于古典小说中妖女形象的文化蕴涵这一问题,大多数学者将视角放在从反面角度批判男权社会压迫女性的行为,主要表现在将妖女的邪恶、性淫看做是男权社会对女性的丑化以及女性对男性压迫的反抗,而将妖女身上所具有的其他特性诸如柔顺谦卑、甘于奉献的美好品质看做是男权社会对女性的伦理道德教化。本文认为,这一观点虽无错,但却具有片面性。中肯地说,妖女形象身上既具有特定男权时代所赋予的道德伦理教化,但同时又有着民族历史文化传统中优秀品质的深厚根基,蕴涵着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精神,不仅包括对独立自由的人生观追求,还包括生态和谐的自然观追求,而即使是邪恶之妖女身上也存在着传统文化对于人心和善的道德观追求。因此,本文主要从正面探析古典小说中妖女形象所蕴涵的我国传统的积极的文化观念,认为妖女蕴涵了我国传统文化追求独立自由的人生观、人心和善的道德观、天人合一的自然观这三个方面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