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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私募股权投资这个词第一次出现在中国投资者的视野,这是国家对鼓励参与企业股权投资释放的一个积极信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不仅可以通过整合行业资源来促进产业升级,而且能够为企业带来先进的管理理念和优秀的人力资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连接资金所有者和资金需求者的纽带,企业能够其以较小的成本获取急需的资本。因此,推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既能解决我过企业过分依赖银行间接融资的局面,又能丰富资本市场层次,促进金融创新,而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关键在于找准适合我国国情的组织形式,这样才能使其走上规范发展的道路。 本文首先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相关理论进行概述,其次介绍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常见的三种组织形式,并对这三种组织形式进行机理分析;再次,对应这三种组织形式,介绍了国际上选择这三种组织形式的国家和地区,分析其选择该种组织形式的原因。最后,通过对我国目前的法律环境和税收制度进行分析,并结合案例介绍了我国国情下的两种创新组织形式。 通过研究分析发现,仅就理论而言,有限合伙制在委托代理上有着其他两种组织形式难以比拟的优势,但是由于中国现行的法律环境和政策制度,使得这三种组织形式,特别是在美国处于垄断地位的有限合伙制的优势无法体现出来。在中国当前的环境下,只有通过创新的组织形式才能更具优势,促进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