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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循环经济园以循环经济为基本指导理念,着力建设一个科技型、生态型的工业园区。入园企业主要为拟搬迁化工企业,这些企业产生的污水具有高浓度、成分复杂和难降解等特点使得其处理难度大、处理成本高,经过园区污水厂处理后往往难以达到较好的出水水质,园区尾水出路面临严重问题。本文以合肥循环经济园尾水为研究对象,对企业废水中的常规污染因子及特征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提出建议。为提高污水的重复利用率、实现较少污水排放甚至污水“零”排放,提出研究区尾水的最终出路对策。以下为本论文的主要结论:
(1)针对园区企业废水的特点及园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提出园区企业废水接管水质标准建议,最终选择常规污染物控制因子执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TOC、甲醛、Cl-、VCM等参考发达国家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特征污染物浓度标准为:苯0.5mg/L、甲苯0.5mg/L、磷酸盐8mg/L、甲醛20mg/L、Cl-100mg/L、硫化物1mg/L、氟化物10mg/L、氰化物0.5mg/L、Hg0.001mg/L。
(2)针对园区尾水的特点及区域水环境承载容量,提出园区尾水直排水体水质标准建议,最终选择常规污染物控制因子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氟化物、VCM等参考发达国家工业废水排放标准,特征污染物浓度标准为:苯0.1mg/L、甲苯0.1mg/L、甲醛1mg/L、硫化物1mg/L、氟化物2mg/L、氰化物0.5mg/L、Hg0.001mg/L、VCM2mg/L。
(3)基于区域水环境承载容量和园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提出园区尾水的最终出路为水资源循环再生利用模式,即企业废水预处理循环利用及快速渗滤人工湿地深度处理后回用。
(4)园区企业废水产生量约29194.25t/d,为减少废水产生量,提出利用干法制乙炔技术、中水回用技术、生活污水治理回用,使得园区废水产生量减少5635.49t/d,削减率19.3%。
(5)园区尾水经过快速渗滤人工湿地深度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相关水质要求,可回用于园区生产,循环再生利用率达到66%,满足国发[2005]22号文对发展循环经济水资源回收利用率65%的要求,且出水满足地表水Ⅴ类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可直接排至店埠河,不会对水体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