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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试图研究美国何以能够在一个多元自由、民主的社会中保障秩序和统一,并将美国实现多元整合的过程称为政治一体化。本文认为,美国信念和民主宪政制度渊源于宗教,美国民主宪政制度的有效运作仍然得益于宗教,美国内外政策的目标一定程度上也延伸着宗教理念。美国之所以能够在一个多元民主、自由的社会中保障秩序和统一,其主流宗教——基督新教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第一,基督教的总体价值为美国政治一体化提供思想根源。美式民主、自由并不是一套独立的价值体系,它是基督新教文化的派生,受制于基督教的一些核心价值。即信奉自由,要以守法为前提;主张平等,要以遵守社会秩序为基础;追求个人权利,要以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为原则。对于以基督徒为主体的美国社会来讲,服从法律、遵守秩序、承担责任就是服从上帝的意旨,也是基督徒的“天职”。第二,基督新教理念的深化和普及奠定了美国政治一体化的历史和社会基础。美国的国家认同就是对民主、自由理念的认同,也是对基督新教文化理念的认同。而这种认同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美国人及其祖先长期探索和认识的结果。这种探索过程本身既是对民主、自由理念认识的深化过程,也是民主、自由理念普及的过程,即美国国家认同形成的过程。由于美国社会对自由、民主的认同是建立在承认上帝权威下的认同,因而社会在扩大民主、自由共识的同时,也扩大和加深了尊重绝对权威的共识,从而扩大和加深了守法、守序和负责的共识。第三,基督新教的教会体制为美国政治一体化提供了制度支撑。建立在民主、自由理念基础上的美国民主宪政制度,是清教公理制教会组织体制的延伸,其有效运作也不是独立的,它依赖于基督教伦理和新教教会体制的支撑。渗入美国社会各个角落、独立于世俗政体之外的庞大、成熟的基督新教教会体制对广大信徒进行终生、持续的基督教伦理灌输,为民主社会输送诚信、守法、负责的公民,保障其公共权力运行畅通。并非所有社会都具备上述促使美国实现一体化的三个因素,因而将美式自由、民主全盘输入到其他社会是需要慎重考虑的。个人主义在本质上具有解体性,它在美国之所以没有成为社会裂变的因子是因为受到上述相应的建构性因素的制约,即便如此,美国历史上也遇到过分裂的危机,只不过在加深和扩大共识的基础上得以逐步化解。因此,在不具备上述建构因素的社会,应警惕因片面理解自由、民主而盲目追求可能造成社会失序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