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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但类似毒奶粉、瘦肉精等一系列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近年来频繁发生,这引发了越来越多的人对食品安全问题存在的困境及解决方法的思考。本文以鄂尔多斯市为例,运用文献分析法、实证研究法以及系统分析法,在梳理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简称"两法衔接")理论的基础上,对鄂尔多斯市食品"两法衔接"的现状进行了研究,在此基础上,分析探讨了鄂尔多斯市食品"两法衔接"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文章结论认为,鄂尔多斯市食品"两法衔接"存在查处难度大、取证困难、案件移送比例低、立法分散且效力较低等问题,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案件移送标准不明确、证据规则和要求不统一、检察机关监督作用发挥的不充分、"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功能发挥不充分。针对上述问题,应采取如下措施改善鄂尔多斯市"两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食品案件衔接工作制度、立法上完善与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强化检察院监督权、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