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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这一大的时代背景下,通过案例分析和系统分析的方法研究我国目前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其目的在于探究转型时期我国非政府组织如何走出一条具有可操作性的发展道路,以便更好的提升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共治理的能力,更好的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通过对几个具有代表性的非政府组织案例的分析,本文认为虽然转型时期我国非政府组织在数量、规模和社会影响力上都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是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现状整体上不容乐观,这种现状源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外部环境对非政府组织的发展缺乏一定助力,特别是我国现行的针对非政府组织的双重监管体制,不仅限制了非政府组织的发展,而且也没能对非政府组织起到有效监管。因此,本文认为改革双重管理体制是改善我国非政府组织外部发展环境的关键,具体做法是取消非政府组织必须要有一个业务主管单位的要求,将各地方现有的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从民政局分离出来,成立民间组织管理局,新成立的民间组织管理局主要有两项工作:一是继续履行原来由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履行的登记和年检工作;二是规定非政府组织要定期参加由民间组织管理局和有关专家学者联合组织的听证会,一方面听证会可加强对非政府组织的日常监管,另一方面听证会可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以便代替以往业务主管单位的专业指导功能。造成我国非政府组织发展现状不乐观的另一个方面是我国非政府组织缺乏包括经费来源、合作网络和专业人才在内的社会资本,这种社会资本的缺失直接限制了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因此,提升社会资本是我国非政府组织提升自身参与公共治理的能力的关键,特别是建立与企业的长效合作机制对于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具体做法是利用市场机制,允许有条件接受到企业捐赠物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选择性的将一些企业自产的生活用品通过慈善超市这个平台按市场价格出售,将销售所得用于维持组织自身运作,这样不仅可以充分利用企业捐赠物品,实现效用最大化,而且有利于捐赠企业提升自身形象,进而激励企业加大捐赠额度,实现民办非企业单位与企业的长效合作。最后,本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转型时期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路径应是一条政府主导下的治理路径,一方面在我国非政府组织发展尚不成熟的情况下必须依靠政府规范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并且给予各种诸如资金和政策上的扶持;另一方面政府主导的治理路径并不意味着剥夺了非政府组织参与治理的权利,相反非政府组织应该充分发挥自身主动性,利用现有政策条件动员企业和公民参与到自身发展中,从而提升自己参与公共治理的能力,更好的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