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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广西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资源要素瓶颈问题,部分有色金属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这将对广西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构成严重威胁。突破以贸易方式获取资源的传统途径,“走出去”开发有色金属矿产资源以保障资源的安全供应,已经成为广西的必然选择。
泛北部湾区域国家中的越南、马来西亚、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蕴藏着丰富的有色金属矿产资源。本文的研究目的就在于通过对广西与这四个国家的有色金属资源开发合作的基础及现状进行分析,最终确立符合广西实际情况的资源开发合作方式,提出推动合作有效开展的政策建议,使其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文章开篇首先对广西有色金属资源状况及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对有色金属的需求进行分析,论证广西参与泛北部湾有色金属资源开发合作的必然性,并阐述各方展开合作所具备的现实基础;然后结合数据资料分析广西参与泛北部湾资源开发合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接下来在总结国际矿产资源开发合作方式的基础上,根据广西矿产资源开发主体实力和泛北部湾区域各国的实际情况,探讨目前阶段广西参与泛北部湾国家有色金属资源开发适合采取的合作方式;最后从政府与企业的角度提出推进合作的相关政策建议。
本论文的写作过程中,运用了定性分析和定量研究相结合、理论分析与实践分析相结合、社会调查等研究方法,最终得出的结论是:广西在参与泛北部湾有色金属资源开发的过程中,应从以贸易合作为主的单一的合作方式逐步向贸易合作、投资合作、劳务与技术合作等多种合作方式并行的方向发展,不同的资源开发主体应在综合评价自身实力、资源国投资环境及合作项目的复杂性等因素的基础上,灵活地选择上述合作方式与泛北部湾区域各国展开有色金属资源开发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