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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化生产的提升与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妨碍通行物损害赔偿责任在日常生活中变得愈加普遍。但作为规范此类行为的《侵权责任法》第89条在立法方面存在的模糊之处,使得妨碍通行物损害赔偿责任在理论和司法实务界存在不同的见解和判决。 本文试从司法裁判中的案例出发,阐明妨碍通行物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责任承担等,并进行与之相关的法律概念界定,以求法律的准确适用。 论文第一部分介绍了妨碍通行物损害赔偿责任的历史与法律沿革,明晰了准确理解妨碍通行物损害赔偿责任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论文第二部分列举了我国近期司法裁判中关于妨碍通行物损害赔偿责任的诉讼案例,并对司法裁判中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明确了妨碍通行物损害赔偿责任的准确适用在司法实践中的重要性。 论文第三部分对妨碍通行物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进行了分析,并对涉及的相关法律理论与概念如“公共道路”、“责任主体”、“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等进行了界定,明晰了妨碍通行物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论文第四部分对妨碍通行物损害赔偿责任的责任承担如责任主体间的责任关系、承担责任的方式、抗辩事由等进行了分析,并结合相关案例与理论陈述了自己的理论观点以及就其合理性进行了论证。 第五部分乃论文结语,简单总结了这篇文章的重要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