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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金融市场起源于冷战时期,它不仅刺激了所在国经济增长、金融发展和专业人才培养,还促进国际收支平衡、全球金融资源优化配置、加快全球金融的创新进程。因此,不少发达国家甚至是部分发展中国家都将建立离岸金融市场视为实现本国经济、金融飞速发展的重要途径。20世纪90年代,我国曾开展过离岸金融业务,但由于过度扩张、监管缺失、业务经验不足等原因,最终进入停止整顿阶段。自2002年起,我国又开始恢复发展离岸业务,并陆续批准深圳、上海、天津的离岸金融业务试点资格。2009年年末,海南省成为我国第四个获得离岸金融业务资质的试点区域。然而,当前文献对海南离岸金融的研究主要是关于可行性、必要性、意义的探讨,而关于海南应如何开展离岸业务的文章较少。本文首先从发展所具备的条件、发展现状和发展瓶颈对当前的海南省离岸金融业务的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其次重点探讨海南应如何发展适应其自身需要的离岸金融业务问题,即海南发展离岸业务时除开展传统的离岸银行业务,还需根据自身优势,发展离岸贸易、碳汇离岸业务、离岸融资租赁和离岸贸易结算;最后,为保障离岸业务的有效运行,分别从政策支持、配套措施、税收制度、风险管理、法规体系、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和专业人才提出促进海南离岸金融业务发展的对策建议。其中,文章建议在离岸主体上,除非居民客户外,允许国际化经营的涉旅企业和海口保税区、洋浦保税港区内的企业开设离岸账户,允许来琼旅游的“个人”境外旅客以及周边国家的工商企业参与离岸业务,也让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试点运营离岸业务以便该业务形成规模;同时允许参与国际旅游岛建设的跨国公司在离在岸账户间有一定额度的资金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