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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变化对气候变化有着深远的影响,土地利用碳排放及碳减排日益成全球气候变化研究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因不同土地利用方式产生的碳排放与碳吸收差异较大,碳汇区付出了较多的保护成本,牺牲了一定的经济利益和发展机会,为了实现区域内部的公平发展,对碳汇主体或者生态保护者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有利于从低碳层面推动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以贵州省为研究区域,根据“贵州省十年生态”TM遥感影像,提取2000~2010年贵州省的省级、市级及县级的土地利用数据,利用转移矩阵和动态度分析对贵州省的土地利用变化进行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借助直接和间接碳排放系数法,对贵州省县域空间上的土地利用碳排放量进行研究,为实现区域公平,尝试将土地利用碳排放量作为碳补偿的依据,并采用碳补偿模型对贵州省县域空间上的土地利用的碳补偿的价值进行初步测算,研究结果表明:(1)2000~2010年间,在全省的土地利用结构变化中,建设用地面积变化最为显著,增加了474.17 km2,年均增速为1.8%,且在各地类动态变化度中居于首位,变化最为激烈。耕地的面积减少了6214.32 km2,主要转化为草地和林地。林地面积和草地面积均增加,分别为3816.48 km2和1700.11 km2。各地州市中,耕地面积最大的为毕节地区,9262.51km2,最小的为贵阳,8043.13km2。建设用地增加速度最快的是贵阳市,从192.47km2增加到了395.00km2,建设用地年均增速为1.8%,林地面积增加最多的为毕节地区,1148.67 km2。(2)2000~2010年贵州的碳排放量明显呈现上升趋势,增加了4824.2万t,增幅达3.4倍。2000~2010年贵州省的碳吸收量是不断增加的,由544.93万t增加到556.95万t。但碳吸收的增长远远不能抵消碳排放的增长。贵州省的净碳排放量在2000~2010年增加了4824.2×104吨,净碳排放量的增加主要来源于碳排放量的增加,归根结底来是由于建设用地面积不断的扩大,人类在建设用地上所消耗的能源增加所导致的。(3)对贵州省县域空间上的净碳排放量进行分析,发现贵州省县域空间的净碳排放量最高的在在盘县,998.89万t,最低的为从江县,-10.40万t,区域间的碳排放量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县域空间净碳排放的全局Moran’s I值为0.154,该地区的净碳排放量的空间分布具有一定的正相关性,但相关性不显著。(4)从县域空间的碳吸收量来看,贵州省县域碳吸收量较高的地区位于东南部和西北部,这些区域大多为山区,经济落后,工业化程度较低,生态用地面积较高,土地开发程度与利用水平较低,经济以农业或旅游业为主。而碳吸收强度在空间上呈现从西北至东南增加的趋势,最高的位于黔东南州的从江县,总体来看,林地面积较高,绿化覆盖度较高,GDP较低的区域其积碳吸强度较高。碳补偿率较高的区域主要位于东南和东北地区,整体自东向西减少,与土地利用程度形成两极分化。(5)贵州省碳补偿价值差异明显,碳补偿机制可有效在不同地区间形成财富二次分配,促进资源价值量化,区域协同发展。其中,需要支付资金最高的为云岩区,从江县和麻江县获得较多的补偿资金,根据碳补偿的金额大小,划分为重点支付区、相对均衡区、重点获补区。从净碳排放量、净碳排放强度和碳补偿价值关系来看,净碳排放量和净碳排放强度较大的地区多为重点支付区,净碳排放量为负值或净碳排放强度较小的地区通常获得补偿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