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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牛肉需求增长对牛肉供给提出了严峻的挑战。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居民牛肉需求不断增加,牛肉价格的持续上升反映了牛肉供需矛盾的严重性。缓解牛肉供需矛盾是主要通过投入更多的资源来扩大肉牛养殖数量实现产量增长,还是更多依靠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来实现牛肉产量增长?国家已经明确了要通过全要素生产率的改善实现农业的高质量发展。显然,通过技术和管理创新改善全要素生产率是我国肉牛产业未来发展模式。肉牛养殖是肉牛整个产业的重要阶段,较长的养殖时间容易使技术进步和管理实践发生改变,因此是肉牛产业全要素生产率改善的重要突破口。我国肉牛养殖全要素生产率水平如何?肉牛养殖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源泉在哪?影响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的因素有哪些?如何提升我国肉牛养殖全要素生产率?这些问题是本文试图解决的问题,也是肉牛产业全要素生产率提升必须回答的问题。为回答上述问题,本文首先利用历年《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关于肉牛成本收益的统计,分析我国肉牛养殖的投入产出构成以及变动情况。在此基础上利用国家肉牛牦牛产业技术体系产业经济研究室积累的、全国肉牛养殖调查面板数据(2014-2018),运用随机前沿函数分析方法测算了每个肉牛养殖主体肉牛产量增长的源泉,进而测算评估了我国肉牛养殖业全要素生产率。其次,对比不同肉牛养殖主体全要素生产率的变动,建立面板数据模型分析了肉牛养殖业全要素生产率变动的影响因素。再次,根据养殖主体全要素生产率状况和每个主体的内外部条件,研究了我国肉牛养殖业全要素生产率提升路径。最后,提出了改善我国肉牛养殖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政策建议。本研究主要得出以下几点结论:(1)2015年-2018年肉牛养殖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率分别为-0.28%、0.92%、-1.88%、3.41%,平均为0.54%,整体上呈现波动上升的趋势。不同主体之间差异较大,最小值为-154.35%,最大值为91.18%。西南产区的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率均值在所有产区中最高,达到4.51%。年均出栏量在20-99头的养殖主体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率最高,达到1.25%,出栏规模在1-19头的养殖主体TFP增长率最低,仅为-0.76%。(2)技术效率的提高是养殖主体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的重要来源,技术进步对养殖主体样本期内TFP的提升作用微弱,但其有逐步上升的趋势。由于存在剧烈的震荡,规模效率的变化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TFP的增长。(3)我国肉牛养殖目前仍处于高度粗放式的养殖方式,要素投入对产出增长的贡献率达到84.99%,而全要素生产率对产出增长的贡献率在样本期内均值仅为15.01%。在产区差异方面,所有产区中东北产区与中原产区的TFP对产出增长的贡献率较高,分别为26.40%、21.78%,而西北产区与非优势产区较低,仅为11.64%、8.87%。这与不同产区肉牛主要采取集中育肥或是放牧型饲养方式有关。在规模差异方面,样本期内年均出栏量在1-19头、20-99头的养殖主体全要素生产率的贡献率明显低于100-299头以及300头以上养殖主体的TFP贡献率。(4)影响全要素生产率变动的因素主要涵盖技术推广、金融支持、组织化经营以及养殖主体的个人素质等方面,其中,养殖主体参与技术培训、获得正规金融机构贷款、加入合作社、与现代企业签订契约以及养殖主体受教育水平对全要素生产率有促进作用,养殖主体老龄化对全要素生产率有抑制作用。(5)基于技术培训、获取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组织化经营能够促进养殖主体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本文进一步分析养殖主体参与技术培训、贷款可获性、组织化经营的影响因素,从而识别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的具体实施路径。研究发现:(1)技术培训内容与养殖主体需求是否匹配、养牛收入、风险偏好、所养殖肉牛每百头的成活率对养殖主体参与技术培训行为有正向影响,而养殖主体年龄、是否村干部等因素对其参与技术培训行为影响不大。(2)养殖主体家庭禀赋特征及生产经营能力对其信贷可获性存在显著影响。其中,家庭劳动力人数与贷款可获性呈正相关;主要收入来源于务工性收入或养牛收入的养殖主体更容易获得贷款;享受信贷补贴政策与购买了养牛保险的养殖主体更容易获得正规金融机构贷款。(3)养殖主体是否为村干部、受教育年限、生产规模、肉牛市场价格、合作组织能够提供的技术服务、能否提供销售服务与养殖主体是否参与组织化经营呈正相关。而养殖主体年龄、养殖经验与养殖主体是否参与组织化经营呈负相关性。(4)对上述三方面结论进行总结,全要素生产率增长并非可完全依赖养殖主体的自身努力来实现,政府在服务配给、补贴政策支持及产业组织在技术指导及产后销售上所提供的帮助,对养殖主体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具有重要作用。本文得出以下几点提升肉牛养殖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政策建议:(1)引导肉牛养殖的适度规模化,提高肉牛产业化水平;(2)进一步加强先进技术的普及,投入更多的资金对农业生产者进行技术培训;优化肉牛养殖技术推广方法,重视养殖主体对新技术的修正过程;征求养殖主体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技术困难,有针对性的提供技术培训服务。(3)鼓励金融机构改革农牧业贷款抵押和企业资信评价体系,加大对农牧业生产者的贷款支持;建立金融联结配套的制度,有效解决养殖主体借贷信息不对称问题。(4)提高养殖主体组织化程度,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效衔接;引导养殖主体自发组成合作社,激发养殖主体内在的积极性;鼓励养殖主体与现代企业建立深入的合作关系,强调对肉牛养殖主体提供技术、收购销售等服务的重要性。(5)加大人力资本投入,提高肉牛养殖主体受教育水平;加大肉牛养殖补贴力度,建立疫病风险补偿机制,推广肉牛养殖保险,保证养殖主体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