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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流动摊贩的管理问题因摊贩与城管的矛盾暴力升级而备受关注。流动摊贩的无证经营给城市带来了环境、交通、食品安全、质量管理等多方面负面影响,规范流动摊贩管理势在必行。但流动摊贩群体身份特殊,大部分为社会就业弱势群体、低收入人群和外来务工人员,管理不当将影响政府的公信力和社会发展的稳定,如何科学有效地管理城市流动摊贩考验着执政者的管理智慧。本文以义乌市流动摊贩管理现状为研究对象,通过文献研究、问卷调查、案例研究等方法,分析义乌市流动摊贩管理存在的问题,对其直接原因和深层次原因进行分析,并结合国内外城市流动摊贩管理经验,系统性地提出义乌市流动摊贩治理对策。研究表明,城市流动摊贩的存在有其合理性,是“半城镇化”背景下大量农村劳动力流入城市的必然结果,是缓解社会就业压力、实现社会资源有效配置的有效途径,是对低层次消费群体公共服务缺失的有效补充。然而,当前义乌市政府忽视了流动摊摊贩存在的合理性与重要性,对待流动摊贩的方式以“堵”为主,“创建式”执法盲目追求数量,流动摊贩治理效果有限,城管与流动摊贩矛盾升级,群众对城管工作满意度低。这些问题表面上缘于流动经营的门槛低、易重操的特点,缘于流动摊贩群体求生欲强、法制观念淡薄的群体特征,缘于流动摊贩与城管的生存利益之争,缘于城管盲目禁止的管理方式。本文透过表象原因,重点分析了引发流动摊贩管理问题的四个深层原因:社会根源——“半城镇化”与政府公共服务缺位,思想根源——城市建设管理目标、理念存在严重偏差,制度根源——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存在问题,以及法律根源——流动摊贩管理问题根治缺少法律支撑。对此,本文借鉴国内外流动摊贩治理的相关经验,针对义乌市流动摊贩管理存在社会、思想、制度、法律四个方面根源性问题提出了相应对策。正视流动摊贩存在的社会必然性,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就业帮扶政策,强化城市空间规划引导,提升城市软实力,持续深化“城镇化”建设;加强民生建设,健全弱势群体社会保障体系,切实履行政府社会职能。理清思想痼疾,以民生为本,修正城市建设管理目标,更加重视城市内涵建设、功能建设与城市管理能力提升;从实际出发,重视弱势群体生活就业,回归人本,在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更加重视平民意见,确保城市管理目标“接地气”。围绕“善治”,更新城市治理理念,以“共赢、服务、统筹、多元”为引导,树立更加科学现代化的治理观念。修复体制缺陷,统筹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强化人员要素保障,完善“联合执法”制度,发挥“四个平台”实效,制定更加科学的综合执法考核体系,充分释放制度活力。建立法律屏障,完善立法,为流动摊贩创新管理提供法律支撑。最后,本文提出构建以社区为载体的流动摊贩多元治理模式。政府权力下放社区,以社区为治理单位,政府发挥好“守夜人”的作用,为社区治理提供政策、财力和公信力支撑;社区以摊贩登记管理制度为基础开展管理,引导成立摊贩行业协会,发挥摊贩自治优势,建立政府、社区、摊贩三方互动协商机制,以社区为载体,有效开展政府、群众、摊贩之间的有效沟通;加强与中介组织、社会组织和企业力量合作,为摊贩群体提供就业帮扶、法治培训、平台入驻等服务,并借助企业平台实现流动摊贩数字化高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