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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机制成为近期企业制度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财务作为公司各方利益的焦点,其权力配置具有重要意义。财务治理权主要是指财务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控权。企业作为一系列契约的组合,各利益相关者均有权参与治理,但由于各方所处地位的不同,其权利大小及参与方式也各不相同。 本文主要就利益相关各方权力的实现方式,以美国、日本、德国的做法进行了国际比较,并以上市公司为例,提出了各方在权力实现中存在的问题,并就所提出的问题指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 上市公司权力配置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股东大会成为大股东的大会,中小股东权力受到损害;董事会独立性不强,董事长权力过大影响了公司的决策水平;经理层“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等。 文章强调应完善股权结构,健全股东诉讼制度等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在董事会中引进独立董事,强化董事责任,建立专门委员会;对经理层实施长期薪酬计划,并对其进行监督与约束等以保障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与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