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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以来,滨海新区党政领导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打破了过去各区各自为政、无序竞争的局面,破解了制约全区发展的体制机制束缚,对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发挥了积极作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取得可喜成果,如组建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成立了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等等。但由于滨海新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还在推进之中,目前滨海新区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分别属于滨海新区政府,塘沽、汉沽和大港三个城区管委会,以及开发区、保税区、滨海高新区和中新生态城四个功能区管委会,城区管委会与功能区管委会的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之间没有领导和指导关系,导致了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亟需建立统一高效的领导体制。 本文在滨海新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对滨海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问题进行探讨,研究在现有城市管理执法体制的基础上如何深化改革,加快建立健全管理体制的问题,借鉴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成功经验,对完善滨海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提出建议,争取为深化滨海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作出贡献。 第一章阐述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等概念,回顾了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过程,分析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在概述滨海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基础上,着重分析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深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性。 第三章研究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基本情况,以及对滨海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可资借鉴的内容。 第四章借鉴浦东新区的有益经验,运用法学理论对深化滨海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出对策建议,如明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原则,建立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制度,加快理顺滨海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主体之间的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