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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直面信访并使之制度化、法治化是当今中国亟待研究和解决的诸多棘手问题之一。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国进入了剧烈的社会转型期。大量社会冲突、矛盾、失序现象往往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与群众高涨的信访境象相比,我国现行的信访制度却显得相对滞后并弊端从生。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当前的信访制度对信访困境的化解效果不佳,从而缺少效用合法性;另一方面,当前的信访制度与法治建设的大方向略有所背离,从而缺少法理上的合法性。为了解决信访制度悖论,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要么是废除,要么是使之更加符合法治的要求。如何化解信访制度悖论,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信访制度发展道路。为此本文认为:基于甘前中国社会现实状况,对于信访制度,我们既不夸大,也不抹杀。在当前我国的司法体系还不够完善、相关改革还不到位的情况下,各种权力制衡和社会正义的维护还不尽如人意,信访制度作为一种补充性救济制度,对于疏导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利益来说有相对长期存在的现实合理性。同时,我们又不能因为看到信访制度对解决社会问题所具有的不可或缺的现实作用而对信访制度有碍于法治建设予以选择性失明。本文认为信访制度是颇具中国特色的一项政治法律制度,它的兴衰存废对于中国的民主和法治建设有着重要意义。当前,我国只能以程序法治和实体法治相结合的法治主义来改革信访制度,这既是锻造有效、健康、科学的信访制度的基础,也是真正建构责任政府、法治政府与和谐社会的基础。有鉴于此,本文最终把分析研究的视角定格在当代中国社会现实背景,阐述信访制度法治化的具体措施问题,以期对中国信访制度的历史定位和重新建构给出自己的看法。在具体内容上,本文按渐次深入的方式分为七个部分:第一部分,前言。这部分主要探讨研究的缘起、相关概念及信访制度的历史演进与当代根源。通过历史分析法,对信访及信访制度的产生、发展、原因进行梳理,揭示了信访制度是中国传统文化与现实国情交错作用下形成的独特政治法律制度,是有中国特色的本土性制度。第二部分,通过重点深度分析国内外研究现状和不同学术流派的观点,从而得出文章的可能创新之处与不足。第三部分,信访制度的多维困境。现存信访制度极易造成信访人“信访不信法”,闲置正常的司法资源、破坏司法独立原则。极易造成基于权利本位的现代公民意识形成受到梗阻,“臣民思想”和“清官意识”抬头,还导致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信访需求和落后的信访解决问题能力之问的困境无法得到舒缓。第四部分,信访制度的法治化改造。本部分主张走出信访制度的中国困境,必须对信访制度进行法治化改造,从而赋予信访制度新的模式和新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