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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分析和研究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对列宁国家学说的继承与创新关系,把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创新追溯到理论源头上,探索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在苏联化和中国化中一脉相承的部分,以及中国共产党在中国实际中的创新部分。本文首先界定了马克思主义中的列宁国家学说。依照斯大林对列宁主义的定义,论述了列宁主义的基本内容,包括列宁主义的历史根源、批判和革命的理论方法、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精神、无产阶级专政、农民问题、民族和殖民地问题、党的战略和策略、新型无产阶级政党、工作作风问题。按照斯大林所指出的无产阶级专政问题是列宁主义根基的观点,把列宁国家学说界定为列宁主义中关于如何重建社会的政治和经济关系、社会主义实际的政治和经济制度的理论总和。国家总是存在于时代之中,新民主主义共和国是近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与世界历史发展的统一。第一,中国共产党依据列宁帝国主义理论认识与叙述了时代内容,围绕列宁战争与革命的论断,确定了新民主主义共和国处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此消彼长的历史环境中。第二,中国共产党依据列宁民族殖民地理论,将新民主主义革命归于新的时代、殖民地国家反对帝国主义总体斗争,因而建立新国家的方向就与民族解放运动发展方向一致。第三,在新的时代殖民地和落后国家的人民作为建立新国家的主体,站在了时代前列。这种趋势影响了世界阶级力量对比的总体状况,但将经历一个很长的过程。国家的本质和和性质是建立新国家的基础性问题。第一,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坚持了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观点,以阶级理论说明国家的本质。第二,在国体建构上,与无产阶级专政一样,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和人民民主专政扭转了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统治,把国家权力建立在社会大多数成员之上,构成了新民主主义最基本的规定性,并承担起将国家消解与社会中的任务。第三,在革命转变理论上,中国共产党强调革命阶段在性质上区分但在历程上继起,但突出革命转变时期的长期性和其中的建设任务。在国家政权结构上,参议会在政权机构中处于核心地位,继承了苏维埃制集中行使国家权力的设计。政府由参议会决定产生,与苏维埃制的人民委员会相同,是具备一定的立法性质的权力的行政机关,但相比人民委员会更加独立。在国家政权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上,中国共产党同样将列宁的民主集中制移植到国家理论中,把根据地的选举制度作为自下而上组织国家权力的途径,使人民通过政权机关实行对社会事务的管理,减轻人民对政权机关的负担,建立新型的公职人员队伍。在国家结构上,中共继承列宁斯大林民族理论中一般性的内容与方法,又结合中国历史的逻辑,提出了“中华民族”的概念,创制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奠定了单一制国家的基础。在国家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上,中国共产党将工业作为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基础。在关于公有制经济的理论与认识上,中共继承了列宁把国有经济作为社会所有制实现形式的观点,把各根据地的公营企业作为政权掌握的经济力量,看作社会生产中的自觉因素,并以“集中领导,分散经营”表达出来。在关于资本主义的理论与认识上,同列宁一样,中共也从研究现存生产关系及其之间先后顺序中确定资本主义的应有位置。既肯定资本主义积极作用,又抑制和削弱其自发运动。在关于合作社经济的理论与认识上,中共继承了列宁利用合作社由小生产向大生产过渡的思想,并结合民主革命的特点实现了创新。在共产党执政理论上,中共继承了列宁关于共产党执政目标和任务的基本点,认为共产党执政可以始于民主革命,把执政看作实现最高理想的新起点,并创造了局部执政先于全国执政的形式。继承了列宁开创的共产党长期执政的历史传统,又把自身与党外人士关系看作执政中的重要因素,创造了“三三制”的政权形式。在执政中党的团结统一上,中共延续了列宁无产阶级政党组织和纪律的原则,并在执政中创造了一元化领导的制度。在共产党执政人才的培养上,中共致力于实现党员干部既是一般政策的代表,又是具体工作领域的实际工作者和领导者,继承了列宁关于党员必须具有建设新制度的能力的要求,并以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为具体形式。延安时期中共继承与创新列宁国家学说的历史价值在于:第一,在理论上说明了中国革命社会主义前途的必然性。第二,创造了符合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第三,把新民主主义经济作为建立新的经济形态的开端。现实启示在于:第一,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源流视角研究中国共产党建立新国家的理论与实践。第二,时代提出的奋斗目标,是中国共产党理论创新的主题。第三,把握与解决社会主要矛盾是理论创新的着眼点。第四,从长期性和艰巨性上理解新国家与共产党最高理想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