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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嘉學派治《说文》以來,“說文學”的研究成果頗為繁盛,其中,又以段玉裁《說文解字注》最具權威性。段氏作注時,常用“淺人”一詞指稱對許慎《說文》進行“妄改”之人,并認為“淺人”所說的内容皆與許書原文無闆。儘管乾嘉以來之學者對段《注》的意見頗多,但其對段氏所謂“淺人”說的關注并不多,而这又是段注成果的重要體現,是研究段《注》時不可迴避的問題.即使到了近現代,各家對遣一問题的關注也很不足夠,主要表現為各家對“淺人”說的看法不一,且均未成系統。據筆者所見,專論段《注》中“淺人”說的僅有一篇碩士學位論文(黃淑汝《段玉裁<說文解字注>“淺人說”探析》2001)。筆者選定此題正是基於以上考慮,并認為這一選題不僅有助於填補段《注》研究在“淺人”說遣一領域的研究空白,而且對於重新認識许慎和段玉裁学术成果的得失等方面都有一定的意義和價值。經韻樓藏版段《注》中,段氏使用“淺人”一詞指称 “妄改”《說文》之人共341處,另有少量“淺者”、“妄人”、“庸人”、“不通人”和“不識字義者”等指稻詞,總計370處。筆者將這些人的說法統稱為“淺人”說。本文採用“疏證”的體例,對其中的87例“淺人”說進行了逐條疏證,对黃文亦有所增補。較黃文而言,本文不僅擴大了研究對象的範圍,還汲取了最新的“說文學”研究成果,特別是廣泛徵引了近年來古文字學的研究成果,以輔助探究段注得失。結合當前可見的傳世文獻和出土文獻材料,疏證中有的進一步論證了前人的觀點,有的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通過對段注得失的評價,筆者認為段氏所謂“淺人”說確有偏誤.本文疏證的87例“淺人”說中,僅有2工例是比較可信的,另66例,或不可從、或當存疑待考。希望这一研究能為人們今后使用《說文》和研讀段《注》提供有益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