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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危机管理是政府为了避免或者减轻危机和紧急事态所带来的严重威胁、重大冲击和损害,而有计划、有组织地学习、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的管理措施和相应的策略,政府危机管理包括应对危机的准备、应对危机的运作、危机的解决与危机解决后的复兴等不断学习和适应的动态过程。
扬州市政府的危机管理机制及其绩效评价从无到有,从经验式的主观评判到客观评价体系的初步建立,从领导者自上而下的评价到评价中的公民参与,在内容和重点选择、危机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危机管理绩效评价程序和方法、危机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利用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其危机管理的绩效评价存在的问题还相当突出,目前,扬州市政府危机管理绩效评价具有“自发性”、“盲目性”、“随意性”、“单向性”、“消极被动性”等特征,缺乏系统的政府危机管理绩效评价机制。
扬州市政府危机管理绩效评价体系的构建,要坚持应立足于现实,以危机管理绩效评价效果为本,强化客观评价的基本思想,针对扬州市政府危机管理构成的一些共性和关键性要素,对扬州市政府危机管理的关键环节进行系统设计,并进行细化并分解为不同的指标,用来评价扬州市政府的危机管理能力。扬州市政府危机管理绩效评价应该逐级建立包括政府部门自我评价、上级评价、党的组织和人民代表大会主持的评价、民间机构的评价、政府管理和服务对象即社会公众的评价等在内的多重评价体制。成立在党委领导下的由政府官员、社会组织代表、企业代表、人大、政协委员代表、专家学者、社区居民代表组成的综合性的政府危机管理绩效评价委员会,负责指标制定、信息收集整理、评价和鉴定以及综合协调等工作,以确保危机管理绩效评价工作的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