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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逐渐自觉采用了一些比较灵活、柔性强且不具有法律强制性的行政指导并显现出特殊的可行性和实效性。其作为一种柔性的行政管理方式,在当今各国越来越受到青睐,是一个具有重大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然而行政指导在运行中,如何保持国家、市场和社会之间的平衡以实现公共权力与个人权利的平衡是当今各国急需解决的课题。本文以国家——社会关系为理论视角,运用历史分析与比较分析相结合,规范分析和经验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力图构建国家——社会与行政指导之间互动关系的论述框架,并在此框架内对行政指导的发展和模式作以时间上的分析和空间上的比较。
本文共分四部分,在第一部分中通过对行政指导各种概念大的对比研究,笔者提出了行政指导是行政主体依法在职权范围内,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根据法律原则和实际情况,运用示范、劝告、鼓励等非强制性手段,并施以利益诱导,促使行政相对人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非强制性行政行为。并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视角对行政指导进行了分析。在第二部分中主要探讨的是国外行政指导的规范,力图为中国的行政指导提供一些借鉴作用。在第三部分中探讨的是我国行政指导的发展及存在的不足,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原因分析。在第四部分中在国家和社会动态平衡的基础上,从我国现阶段行政指导的法律规范的分析到从思想、制度、立法等具体方面对如何进行行政指导的法律规范进行了较详细的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