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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诈骗罪是一种较新型的金融犯罪,随着近几年社会的改革与发展及保险领域的不断拓展而呈现出新的特点与发展趋势,尤其是随着金融体制的改革和市场的放开,国内市场与国际体系的逐渐接轨,保险活动中各种不规范的现象日益突出,发生在此领域内的违法犯罪活动大有泛滥之势。为了惩治与防范保险领域内的各种犯罪活动,维护保险秩序的稳定,我们应该加强对该类犯罪的研究深度与力度。
本文的第一部分,从保险诈骗罪的历史、现状写起,分析其形成的原因,关对该罪的立法摸式进行了简单评述。第二部分,主要分析了保险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从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入手,具体分析了该罪的实质构成,以此对该罪的本质特征有一个详尽细致的把握,从而有利于更深入地认识和剖析保险诈骗罪。第三部分,在分析保险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的基础上,结合总论方面的理论问题,详细论述保险诈骗罪有关共犯、着手、既未遂形态、罪数问题上的疑难分歧,进一步明确保险诈骗罪的实质。第四部分,主要阐述了保险诈骗罪在刑罚适用上的问题。通过本文的论述,可以清晰该罪的性质,解决该罪理论疑难分歧,以达到正确定罪量刑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