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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成本分担政策的实施,我国高等教育投资多渠道格局已经形成,成本分担主体主要是政府、学生和家庭以及社会。企业作为高等教育的最大受益者,只是作为一般纳税人的身份参与了高等教育投入,学界对于把企业单独作为高等教育成本的一方也是意见不一。因此,在观念和实际操作中往往出现分歧,人们普遍认为企业已经通过上缴税收承担了义务,除此之外的任何付费行为都必须出于企业自愿。基于这种理念,企业利用自身优势对高等教育领域“殖民”,近乎掠夺性的公共资源使用危及到高等教育持续发展,同时也危及到企业自身水平向纵深发展,影响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这种状况在知识经济时代更为突出。毋庸置疑,企业从高等教育中获得的利益和其承担的责任是不对称的。教育与经济协调发展是社会和谐的根基,从理论上探讨企业分担高等教育成本的依据,寻求一种合理的分担制度,既是保障高等教育稳定资金来源的要求,也是保障高等教育更好为企业服务的有力措施。在国家财政投入重点转向基础教育的时候,这个问题的提出更具有特殊意义。本文分六个部分阐述了企业分担高等教育成本的相关问题。第一章绪论阐述了问题提出的背景、研究意义,对国内相关研究进行了综述,确定了研究目标、方法和思路,并对企业、高等教育和成本分担主体等概念作了界定。第二章是对企业分担高等教育成本的理论探讨。这部分从教育与经济的基本关系出发,演绎出高等教育与企业的经济关系,并在生态经济理念下重构了大学与企业的新型经济关系,以此作为理论基石。进而运用马克思主义社会再生产理论和西方人力资本理论阐释了高等教育发展对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在此基础上,通过对成本分担理论的解析,具体陈述了企业分担高教成本的理由。社会公平理论也是企业分担高教成本的依据,不同类型和规模的企业由于所处地域等原因从高等教育中受益是不同的。根据受益原则分担高教成本可以保证弱势企业对人才使用的公平。第三章分析了企业分担高教成本的现实基础,阐述现实可能性的存在。该部分首先分析了企业分担高等教育成本的内生机制,在遵循企业“利润最大化”的本质的基础上分析了企业分担高教成本的动机;紧接着分析了我国企业的赋税水平与付费能力,旨在说明企业付费能力逐渐增强,有分担高教成本的承受力;最后回顾了国内外分担高教成本的实践。第四章是对企业分担高等教育成本的实证分析。通过一系列图表和数据的分析,旨在证明:企业是高等教育发展的受益者;企业对高等教育投入不足。在此基础上得出结论:企业在高等教育发展中受益与承担责任的非对称性。并对问题成因作出了分析。第五章针对实际存在的问题,依据相关理论提出了解决问题的策略。本章首先提出了企业分担高等教育成本的四个原则:分类原则、发展性投入原则、分担形式多样化原则以及法律制度保障原则,在此基础上试图构建一个完整的企业分担高教成本的制度体系,确保利益获得与投入的对称。第六章是本文的结论和展望部分。除了对研究结论进行提炼外,本章还对创新点和不足之处进行阐述,并提出了这一问题未来还需要继续研究的方面。整个文章从问题的提出到理论的探索和具体方案的提出,旨在回答“为什么要分担”、“分担的可能性有多大”、“分担现状如何”以及“如何分担”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