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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我国城镇化的飞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也如火如荼的进行着。但是在企业利用传统融资方式建设基础设施的过程中,逐渐暴露出融资成本高、风险控制难、资产流动性差等问题,同时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的扩大与企业运用融资方式单一的矛盾也越来越凸显,因此发展推广创新的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方式迫在眉睫。2013年3月15日,证监会正式发布《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扩大了可进行资产证券化的标的,其中就包括基础设施收益权,这为企业融资方式的创新提供了契机。本文紧紧围绕南京城建污水处理收益权证券化融资案例来展开,立足基础设施建设类企业的角度,分析认为南京城建集团在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时利用资产证券化融资相较于传统融资方式在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三方面均具有优势,彰显了资产证券化的独特性;提出企业在未来遇到类似污水处理设施(能够产生稳定可测收益的民生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时可以优先考虑使用资产证券化。最后结合该案例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分析了不足之处,力求通过温故而知新,对将来加速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中利用资产证券化融资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