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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内斯·勃拉姆斯是浪漫主义时期德国最具古典主义倾向的音乐家,他的音乐将古典主义传统与浪漫主义精神兼容,对促进欧洲音乐文化的进程有着特殊的贡献。勃拉姆斯在晚年时期,达到创作的巅峰期,他的创作方向由大型作品转为钢琴小品,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即是其所创作的间奏曲这种体裁形式。这些作品将他纯熟的创作技巧与独特的音乐风格表现的惟妙惟肖。格尔兹说过“任何一项文化事件,不单只是存在,它们还具有意义并因为这些意义而发生”。音乐也是因为有“意义”才发生,而钢琴作品作为音乐的象征符号,也正是为了表达意义而存在。本文通过运用释义学的方法论,从作曲家、音乐文本、解释者三个维度入手,对间奏曲Op.117的历史背景、音乐语汇以及作曲家的人生经历和个人情感等因素进行分析,以此来理解音乐作品的深层次情感特点及思想意义,以期在今后的实践中以自我为主体,通过与作曲家、音乐文本的互动来更好地诠释这部作品。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阐述了笔者写这篇论文的选题目的及意义,并对关于这篇论文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与解释。以书籍、硕博论文及期刊论文等几个渠道对勃拉姆斯的相关研究进行了成果综述。第二部分从作曲家的维度对勃拉姆斯所处的历史背景、人生经历、不同时期的作品及创作风格和间奏曲Op.117的创作背景进行了概述。第三部分从音乐文本入手,对曲式结构、调式调性、和声色彩、旋律线条、节奏速度五个方面进行客观的分析与解读,以实现对音乐文本的再现。第四部分从解释者这一维度出发,更进一步的解读音乐作品的意义以及作品演奏方面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