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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发挥“新乡贤”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新乡贤文化,积极引导“新乡贤”在乡村振兴,特别是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如何理解“新乡贤”的“新”?“新乡贤”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着怎样积极的作用?如何引导“新乡贤”发挥作用?当前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面临着什么样的困境?又有何破解之道?
结合中国乡村社会治理现状,用理论分析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首先从新乡贤的概念、分类及特征以及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人民主体理论、国家-社会关系的论述、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的乡村治理思想两个方面,对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做一般理论分析。接着,围绕历史逻辑、现实缘由、政策引领、个人意愿,从外部推动和内在驱动两个方面论证了“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依据,阐释了其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和时代价值,新乡贤是基层民主的保护力、乡村法治的内生力、乡村德治的引领力。
同时,选取三个典型案例,基本涵盖了目前江苏省内新乡贤的基本情况,包括丰县“新乡贤工作室”、宝应“金凤还巢工程”和连云港“赣榆经验”。这些案例详细描述了新乡贤是如何参与乡村治理的,政府又是如何吸引新乡贤返乡的,它们都具有政府引导产生、地域性特点和平民化趋势的共同特征。通过江苏引导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正负效应,为江苏今后引导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乃至全国的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提供了有效经验与借鉴。
三个案例不仅在时间上呈现了江苏新乡贤发展不同时期的不同特点,也在整体上呈现了当前江苏引导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取得的成就与不足。从引导主体来看,新乡贤及其组织是由多元化精英组成的新的治理主体,群体在不断扩大,但是质量仍需不断培育。从引导方式来看,新乡贤组织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按一定原则顺利运作,但是无法有效嵌入乡村治理的机制中;从引导成效来看,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但是仍需兼顾公共效益,营造公共精神。
最后,对当前制约“新乡贤”发挥作用的困境及原因进行分析,新乡贤及其组织在地方政府的引导下建立,又受到基层政府的制约,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陷入了“作用离散”困境;乡村空心化、空巢化严重,加之新乡贤的自身缺陷,使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面临着“人才之缺”困境;传统道德的失落、市场经济的建立冲击着传统的经济生产方式和伦理观念,乡贤参与乡村治理也面临着“文化干涸”困境;而相关制度和乡村法治的不完善,让村民对新乡贤及其组织缺乏广泛的认同感,也让其陷入“合法性”困境。
同时,针对这些困境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破解“作用离散”困境,必须加强基层政府的指导地位,加强农村党组织的基础作用,引导新乡贤组织发挥自主性,处理好与基层政府、村两委会的关系,各个治理主体协同治理,形成作用合力,共同服务于乡村治理;解决“人才之缺”困境,必须要培育新时代的新乡贤群体,积极促进新乡贤“返乡”,培育年轻新乡贤,加强新乡贤的教育培训;化解“文化干涸”困境,必须重构新乡贤的“文化网络”,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挖掘优秀民俗资源,完善乡村德育体系;加强新乡贤的“合法性”,必须赋予新乡贤合法参与身份,制定完善新乡贤相关法律,扩大新乡贤合法组织,加强新乡贤与村民的沟通。
结合中国乡村社会治理现状,用理论分析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首先从新乡贤的概念、分类及特征以及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人民主体理论、国家-社会关系的论述、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的乡村治理思想两个方面,对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做一般理论分析。接着,围绕历史逻辑、现实缘由、政策引领、个人意愿,从外部推动和内在驱动两个方面论证了“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依据,阐释了其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和时代价值,新乡贤是基层民主的保护力、乡村法治的内生力、乡村德治的引领力。
同时,选取三个典型案例,基本涵盖了目前江苏省内新乡贤的基本情况,包括丰县“新乡贤工作室”、宝应“金凤还巢工程”和连云港“赣榆经验”。这些案例详细描述了新乡贤是如何参与乡村治理的,政府又是如何吸引新乡贤返乡的,它们都具有政府引导产生、地域性特点和平民化趋势的共同特征。通过江苏引导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正负效应,为江苏今后引导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乃至全国的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提供了有效经验与借鉴。
三个案例不仅在时间上呈现了江苏新乡贤发展不同时期的不同特点,也在整体上呈现了当前江苏引导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取得的成就与不足。从引导主体来看,新乡贤及其组织是由多元化精英组成的新的治理主体,群体在不断扩大,但是质量仍需不断培育。从引导方式来看,新乡贤组织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按一定原则顺利运作,但是无法有效嵌入乡村治理的机制中;从引导成效来看,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但是仍需兼顾公共效益,营造公共精神。
最后,对当前制约“新乡贤”发挥作用的困境及原因进行分析,新乡贤及其组织在地方政府的引导下建立,又受到基层政府的制约,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陷入了“作用离散”困境;乡村空心化、空巢化严重,加之新乡贤的自身缺陷,使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面临着“人才之缺”困境;传统道德的失落、市场经济的建立冲击着传统的经济生产方式和伦理观念,乡贤参与乡村治理也面临着“文化干涸”困境;而相关制度和乡村法治的不完善,让村民对新乡贤及其组织缺乏广泛的认同感,也让其陷入“合法性”困境。
同时,针对这些困境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破解“作用离散”困境,必须加强基层政府的指导地位,加强农村党组织的基础作用,引导新乡贤组织发挥自主性,处理好与基层政府、村两委会的关系,各个治理主体协同治理,形成作用合力,共同服务于乡村治理;解决“人才之缺”困境,必须要培育新时代的新乡贤群体,积极促进新乡贤“返乡”,培育年轻新乡贤,加强新乡贤的教育培训;化解“文化干涸”困境,必须重构新乡贤的“文化网络”,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挖掘优秀民俗资源,完善乡村德育体系;加强新乡贤的“合法性”,必须赋予新乡贤合法参与身份,制定完善新乡贤相关法律,扩大新乡贤合法组织,加强新乡贤与村民的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