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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制度构建正当、合理的程序,是人类的一种理性选择。我国传统的法律文化历来有重实体而轻程序的积弊,程序的设计和运用受到了不应有的冷落。随着法制建设的加速发展以及中外法律文化交流的增加,人们对程序的功能和作用逐渐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
地方立法是我国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立法程序的健全和完善程度,直接关系到我国地方立法的质量和工作效率。随着地方立法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地方立法程序制度经历了一个逐步形成和不断发展的过程。现行的地方立法程序,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地方立法的顺利开展,但由于其历史较短,许多制度尚处于探索和逐步确立过程中,因此,在实践中还存在许多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有待于逐步改革和完善。
本文以论地方立法程序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为题,从结构上分为两大部分:一、地方立法程序概述;二、地方立法程序在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对策。第一部分主要从相关基本概念阐释、我国地方立法的发展和地方立法程序构成三方面进行阐述。第二部分按地方立法程序的各个不同阶段:地方立法规划阶段、提案阶段、审议阶段;表决阶段、生效阶段和公布备案阶段等,对每一阶段的现实状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归纳和分析,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如何完善的具体建议和可采取的措施。如在立法规划阶段健全我国的地方立法规划权归属制度、明确与规范审批立法规划主体;在提案阶段提出扩大提案主体的范围、保障提案主体充分行使权力;在审议阶段提出坚持和完善统一审议制度;表决阶段中提出应对表决程序中使用的技术手段做出科学、具体规定;公布阶段中提出应统一公布机关等。希望能对我国地方立法程序的完善和地方性法规质量的提高有些许的益处。
本文在写作的过程中,选择了法理学的研究视角,采用了功能分析、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演绎和归纳并行等研究方法。这样的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使我能够在已收集的资料中更好的结合实际,使本论文具有现实意义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