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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结构和社会形态发生重大变化,原有的经济发展方式和政府治理方式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社会的新局面,由此衍生出的种种政府性的社会治理危机,亟需政府从根源上进行治理,因此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取得了瞩目的成就,但也衍生了许多问题,最具有代表性的莫过于作为政府行政体制基层枢纽的县级政府。 研究赣南原中央苏区县级政府社会治理基本情况,必须从政府社会治理所遇到的问题着手。由于赣南原中央苏区县级政府社会治理手段落后、相关体制机制缺乏、经济基础落后、政府协同能力不足以及社会参与程度不高等因素,导致县级政府社会治理能力不高,严重制约着县级政府社会治理的进程。 县级政府是联系上级政府与底层老百姓之间的桥梁,担负着维护政府部门形象、保证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以及发展地方经济的职责,是国家和政府宏观政策最有效的执行者。县级政府社会治理工作的进程受到县域经济发展情况、政府履职能力、社会参与程度等因素的影响,而对县级政府社会治理成效起决定作用的是政府社会治理能力,因此,提升政府社会治理能力成为了县级政府社会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文通过运用政府职能理论、政府能力理论以及协同治理理论等理论对赣南原中央苏区县级政府社会治理进行阐述和分析,再运用文献资料分析法、实地调查法、案例分析法以及系统分析与比较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以瑞金市政府为代表的赣南原中央苏区县级政府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作系统性的研究。在充分肯定政府社会治理过程中取得相关成效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罗列出瑞金市政府社会治理能力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政府协同能力以及提升政府社会治理能力手段多样性等方面存在不足,进而多角度剖析制约县级政府社会治理能力的因素,笔者认为限制县级政府社会治理能力提升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县域经济基础薄弱和发展动不足、“省直管县”体制改革不到位、政府公务员整体素质偏低以及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程度不高等。从而实践性的提出加快县级政府职能转变、多种治理主体共同参与社会治理、采用多元化治理模式、培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是提升赣南原中央苏区县级政府社会治理能力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