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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作为一种现代企业体制在我国的形成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十分迅速,从1990年起步时的深市“老五家”、沪市“老八家”,发展到2012年底的2494家,涉及制造业、信息技术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13大类、涵盖国民经济中各主要行业,成为我国多元化经济体制中的“巨无霸”,对我国的国民经济增长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推进作用;同时,随着上市公司数量的猛增,也促进了我国证券市场规模迅速成长,至2012年底,我国A股市场的证券开户达1.6亿户,市值达22.44万亿元,分别位居全球第一和第二位,成为我国改革开放成果中一道世人瞩目的风景线。但是,由于我国经济发展长期以来处于资金短缺状况,上市公司和证券市场的建立及迅速发展,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满足企业尤其是大型国企的融资需要,加之我国是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处于新兴发展时期,这样的客观环境导致了我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彻底性较欠缺,政府对于证券市场的管控也未完全消除计划经济管理的痕迹,我国上市公司和证券市场这些客观存在的先天不足与之后规模的快速发展形成了极大的反差和适应性冲突。笔者认为,当前,部分上市公司各种诚信缺失行为及其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是这种冲突的反映。这一方面应该看到是发展中国家在市场经济发展中难以避免的,我们不能因噎废食,否定已取得的改革成果;另一方面,更应看到现代经济是以信用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它的正常运行必须用诚信来维系。各国都将市场主体应信守诚信写入法律之中,并对违反诚信的行为进行程度不一的制裁,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对市场参与者的诚信要求,已不仅仅是道德修养层面的一般提倡的软性要求,而是法律层面的必须遵循的刚性要求。当前部分上市公司的失信举动已经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了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并给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造成多方面的公共危害,其失信行为已触犯了法律法规,如果不及时而有效地予以严厉制裁和制约,那很有可能会使我国的市场经济停止不前直至全面瘫痪,直接威胁人民的生存和社会和谐及政权的稳定。因此,对于上市公司失信行为的治理,是政府治理国家,维护人民公共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责要求。再则,市场经济中的一切败德行为,都与市场失灵的缺陷有根源的联系,所以,政府对上市公司在市场经济中暴露出的失信行为的治理也是”看得见的手”纠正市场失灵,实施政府规制的重要体现。笔者认为,导致当前上市公司失信问题屡禁不止的原因很多,其中,政府行使市场监督和社会管理职能不够有效及上市公司内部治理改革不彻底是最主要的外部和内部原因。所以,要解决上市公司失信问题,必须要从改善政府监管和深化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改革这两方面着手努力,强化上市公司对诚信原则遵循的外部和内部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