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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一种农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是适应我国农村改革发展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直接体现,对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推进社会公平以及解决好“三农”问题都具有重大的意义。我国从2005年开始实施新农合制度,至今已取得显著成效,不但参合人数持续攀升,而且保障水平也得到显著提高,农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服务水平全面推进,所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是总体来看,目前我国新农合背景下农村医疗卫生保障服务质量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有待进一步提高。本论文通过对新农合制度下农村医疗服务存在问题进行分析,认为当前我国农村合作医疗服务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整体医疗服务设施落后、相关配套制度不够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不完善、医疗救助能力不足、保障程度偏低、范围偏窄等;然后具体探讨问题原因,其中根本原因是政府职能缺位,直接原因是基层财政财力有限,深层次原因是宏观社会环境因素的制约;并结合国外农村医疗服务保障的相关经验,有针对性的提出新农合制度下农村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对策,对策主要有强化政府在农村医疗保障中的责任、优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保障机制、建设农村医疗卫生管理配套体制以及构建多层次的农村医疗卫生保障体系等。通过论文研究,以期能够为新农合制度完善提供较好地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