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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纳包含两层含义:其一是残疾儿童在正常的环境(即普通学校)接受平等的、适当的教育;其二是残疾人对社区生活的平等、全面地参与,即社区融合。残疾人对社区生活在身体与心理上的全面参与是实现社会公正理想的有效途径。它通过残疾人对社区生活在身体与心理上的全面参与实现社会融合与公正的理想。构建社区体育中的残疾人康复体育模式,是社区体育发展的需要,也是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山西省是我国最大的产煤省,每年由于井下作业而安全条件差或安全意识淡薄而造成的残疾人,尤其是肢残人的数目与日剧增。因此关注我省的残疾人,推动残疾人群众体育的发展,增进残疾人康复健身,是建设和谐山西的一个重要体现。本文在通过广泛征询意见和参阅文献资料的基础上,根据研究目的,设计了专门问卷对山西省6个具有代表性的城市的残疾人体育活动现状进行了全面调查。依据调查结果总结出山西省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体育的基本原则,从而设计山西省社区中残疾人康复体育模式,然后选取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为试点进行了9个月的实验研究。调查结果表明:被调查的1 015人中有420名残疾人参加过体育活动,其中有222人属于体育人口,占所调查对象的21.9%,与1998年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全国体育人口31.4%比较,山西省城市社区中残疾人的体育人口还差近1/3;肢残人和聋哑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明显高于其他类别的;受过较高教育的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的百分比明显高于受过较低教育层次的残疾人。参加过体育锻炼的被调查残疾人中,以健身和康复为目的约占74%;体育活动方式主要是做操、跑步和游泳;活动场地主要集中在社区场地、学校和家庭;各地相关管理部门重残疾人体育比赛,轻残疾人社区健身的现象普遍存在;只有太原市政府对残疾人体育有专门的财政拨款,其它均无;除了部分残疾人生活保障问题未解决外,残疾人不参加体育活动的主要原因为,缺少经费;缺少适合残疾人体育活动的场所;缺少适合残疾人体育活动的专用设备和器材;缺少组织体育活动的骨干;缺少辅导书籍和专人的指导、咨询机构等,这些与从课题联络员调查表反馈结果基本一致。试点研究已经证明,山西省社区中残疾人康复体育模式不仅给残疾人带来了一定的康复效果,而且对于提高体育人口数量有显著影响,有利于全民健身计划的进一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