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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旨在约束发达国家温室气体减排行为的《京都议定书》在日本京都诞生,经过长达九年的艰苦谈判后,议定书最终于2005年2月正式生效。为了使温室气体减排方式更灵活,议定书中提出了三个合作机制,即排放贸易(ET)、联合履约(JI)和清洁发展机制(CDM),其中只有CDM与发展中国家有关,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温室气体减排合作机制。
CDM提出的主要目的有两个,即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可持续发展,以及降低发达国家为实现减排义务而产生的成本。通过实施CDM项目,发达国家缔约方可以获得项目活动产生的经核证的减排量(CERs),即CDM项目与不存在该项目时相比少排放的温室气体的数量,并可以将其用于履行限排和减排义务;发展中国家可以从发达国家获得额外的资金或者先进的环境友好技术,作为参与项目的回报。
随着CDM制度体系的日益完善和CDM项目的不断开发,CDM的实施变得越来越具有可操作性。在CDM项目活动类别可再生能源类项目中,水电项目已经成为CDM领域的“排头兵”。中国具有丰富的水能资源,符合CDM要求的水电项目众多,但是在联合国已注册成功的水电CDM项目中,中国占的比重较小,与其“具有巨大减排潜力”的身份不符。原因来自多方面,除了CDM能力建设不够深入,项目业主对CDM了解较少,以及其它相关政策、宣传等措施不到位外,科研机构的理论和技术支持较少也是很重要的一点。
目前中国很多水电资源分布在落后农村地区,由于资金等障碍得不到有效开发,而这些水电工程往往正是CDM开发的主要对象。基于此,本论文构建了一
套较全面的评价指标体系,目的是为了快速有效地筛选出潜在CDM项目,并根据评价指标得分的高低列出项目开发的先后顺序,以供项目开发决策者参考。研究的主要内容如下:
(1)分析了中国水电行业现状。从中国水能资源概况及开发现状出发,探讨了水电开发的战略意义及水电CDM项目的开发优势。
(2)阐述了CDM基本理论及水电CDM项目开发的重难点。主要介绍了CDM理论中的技术难点“方法学”,然后结合水电行业特性分析了水电CDM项目开发的重难点。
(3)构建了水电CDM项目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前述水电行业特性及CDM项目开发重难点,从项目参与的资格条件、项目额外性(CDM项目有别于一般项目的证明)、项目对当地可持续发展的贡献以及项目选择偏好等四个大方面逐次构建水电CDM项目的评价指标,并对各指标进行了相应的技术处理。
(4)指标体系应用研究。基于本人实践积累,挑选出两个典型案例“株溪口水电项目”和“新村小水电项目”,利用构建的指标体系将两案例进行对比分析,分析结果认为两项目基本能满足CDM活动的资格条件,具有明显额外性,对当地可持续发展也有一定促进作用,宜开发为CDM项目;而根据评价指标得分结果,“新村小水电项目”宜优先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