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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统思想和新技术新观念相碰撞的维多利亚时代,乔治·艾略特无疑是一位伟大而具体影响力的哲理小说家。她被人们尊为哲学小说家不仅仅是因为她在小说中所反映的某些观点或是她的小说代表了折射了某种哲学思想,而是她将小说创作作为她提出对哲学和道德主题的思考的手段。在费尔巴哈的哲学观,达尔文的进化论,以及查理斯·赫纽,奥古斯特·孔德,施特劳斯以及斯宾塞等著名哲学家的理论的影响之下,乔治·艾略特放弃了她对传统宗教的信仰,为自己的人本宗教找到了理论依据,通过对宗教的本质的重新定义和对传统宗教教义的批判,并结合维多利亚时代的社会道德,建立起她自己的“人本宗教”理论。她将小说作为生活的再现并且一直寻找一种可以给于人们正确的目标,高尚情操和道德引导的生活观。她笔下的人物和情节反映了她迫切寻求的哲学思想;她的小说中的叙述者经常表达了艾略特自身的信念,而关于哲学问题的探讨也常见于其小说的人物中,小说为其提供了发展和质疑某些哲学观点的场所。本文主要通过对其三部小说《弗洛斯河上的磨坊》、《罗慕拉》、《米德尔马契》的文本分析,研究其在“人本宗教”观基础上所期望达到的道德诉求。其分散于各种主题中的伦理道德诉求总的来说可以分为以下四类,即对爱情伦理,婚姻伦理,家庭伦理和社会伦理的诉求。在爱情道德和婚姻伦理道德里,她认为真正的爱情和婚姻应该是建立在相互的感情基础上的,平等,做到互相尊重,关爱,理解,支持,否则强迫的爱情和婚姻是不道德的。而家庭伦理道德以其真切细腻的情感对每个家庭成员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如果家庭成员都能遵从正确的道德原则,承担家庭的责任和义务,将会营造出和谐的家庭氛围。在此艾略特强调了家庭伦理道德的重要性。而在社会伦理道德的探讨上,艾略特则把情节着重放在利他和利己主义的道德斗争中,自我中心的欲望和对他人的责任和同情的选择中。无可否认的是,乔治·艾略特以其艺术才能借助小说的形式将其伦理道德思想得到了生动的体现,而这比任何哲学作品更具有艺术生命力和吸引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