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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强奸是指合法夫妻之间,丈夫违背妻子的意志,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它作为一种伦理的、社会的、法律的问题显现出来,其背景是后工业社会的形成和女权主义的出现。本文通过对婚内强奸产生的原因、中外婚内强奸研究的现状、强奸犯罪侵害的法益,以及性的自主权利与配偶权中的同居权的关系问题的分析,确定婚内强奸存在的现实性以及其严重的危害性。从而得出婚内强奸应得到刑法规制的结论。并根据中国的国情,提出婚内强奸应采取“告诉乃论”的原则,引入调解制度进行司法救济的观点。笔者希望通过对“婚内强奸”问题的反思,带来对保障妇女自由权利的启蒙,这种启蒙不但要涤荡千百年沉积下来的诸如男尊女卑之类的封建残余,更要清理半个世纪前以来形成的传统——所谓的“新制度文明”中的有悖于法治精神的成份。从而唤醒人们沉睡已久的独立意识、自主意识,倡导在“以人为本”的法治前提下,加速构建一个以权利为根基的现代法治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