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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矿产资源对于各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伴随着各国对于稀土需求量的增加,我国加大了对于稀土资源的开采力度,大规模、粗放型的开采模式使得我国稀土资源面临枯竭的境地,同时也严重破坏了资源地的生态环境。过去有些评估稀土资源价值的方法中也有考虑环境破坏的,但都是以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的形式计算的,没有突出生态环境破坏对稀土资源价值的影响,稀土资源开采者在没有承担生态补偿费即植被恢复、废水治理、农作物损失和植被减少释放氧气量损失等费用的情况下就不会重视环境保护,这不利于稀土资源开采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为促进我国稀土产业的健康发展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合理控制稀土资源的开采力度,在评估稀土资源价值时应当引入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本文研究的重点在于在考虑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基础上对稀土资源的价值进行评估,让矿产开采者承担生态补偿费用,借助赣州窑下矿稀土资源进行研究分析。通过构建生态补偿机制下稀土资源价值评估模型,经过模型计算可以科学合理的得出一个矿区真实的稀土资源价值。在没有引入生态补偿机制评估稀土资源价值的时候,其稀土资源价值的评估结果会有所偏高。本文吸收了国内外对于稀土资源价值评估的研究成果,结合我国对生态环境保护愈发重视的情况,对其价值评估进行了新的研究,研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首先,系统地阐述了稀土资源价值,生态补偿机制的基本理论,指出了稀土资源评估原理,价值组成,生态环境补偿内涵界定等相关问题。其次,对人稀土资源价值评估的方法进行了探索,总结归纳了几种主流的评估方法及其相应的模型,在已有的模型上的基础上,引入生态补偿机制,建立了合理的稀土资源价值评估模型。最后,以某一具有代表性的赣州窑下稀土矿为案例,得出了该地区稀土矿真实的价值。本文针对生态补偿价值下稀土资源价值评估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相关评估理论体系。本文的研究依然具有局限性,在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下稀土资源价值评估模型评估稀土资源价值的过程中,由于评估年限的折现率难以确定,为了进一步增强模型的可操作性,本文没有对所选取的样本数据进行货币通货膨胀等方面影响因素的考虑;另一方面,在本文中计算生态环境补偿费时有些指标、数据难以获取,这些数据的获取受到主观因素影响较大,因此会导致评估结果稍有偏差。在以后的探讨研究中,可以针对主观影响部分加以修正探索,最大限度地降低主观因素以及货币时间价值因素的影响,使稀土资源的评估得到更加准确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