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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于体育规则而言,相当于上行概念之于下行概念,同为规制行为的条款。而由于体育运动此种行为的特殊性,对于受众情感的考量也十分必要。近年来由于竞技运动的快速发展,体育规则的改良之举已越来越受到重视,规则中理性客观的标准与运动受众的情感倾向如何从摩擦对立走向和谐统一,这就需要将规则拆解为理性客观的规则之理和感性主观的受众情感,分别与其对应的上行概念进行比较研究,将其中理性客观的法理与感性主观的情感倾向所具有的共同特征在静态关系与动态关系中寻找契合点,通过对法学三大流派的研究分析,确立适合体育规则发展的综合法学派阿列克西第三条道路理论,在此理论中寻找适合体育规则发展的线索,厘清在不同层次的运动比赛中情理与法理的侧重点,从规则的制定、运行、宣传和救济方面进行完善,从而使体育规则向着更贴合现代体育运动发展的方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