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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克福学派的第二代代表人物阿尔弗雷德·施密特,在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上第一次以“马克思的自然观”为专门研究对象进行了著书立说,他的研究与所处的时代背景有着密切的联系,既是对法兰克福学派社会批判理论的继承和发展,也有所突破和创新。施密特通过阐述“马克思的自然概念”而得出自己独特的自然观理论,其观点集中体现在代表作《马克思的自然概念》一书中,施密特的论述沿袭了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的理论传统,立足于马克思的经济学研究成果,独辟蹊径的以“自然”为切入点,阐述了马克思唯物主义的特色和本质。施密特的自然观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论证马克思唯物主义“非本体论的”性质,批判恩格斯“世界统一于物质”的本体论命题和自然辩证法理论;二是通过对自然和商品的分析,提出了“自然与社会双向中介”的理论,批评卢卡奇的“社会关系本体论”;三是阐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充分肯定实践对认识的重要意义;四是对“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行了讨论,断言马克思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是一种乌托邦。施密特对马克思自然观的理解在学术界存在颇多争议。他以马克思的中后期著作为重点,坚持唯物主义的立场,坚持自然界的优先地位,强调实践的重要作用,为人们深刻认识马克思的自然观提供了新的视野。然而,施密特对马克思的理解也存在偏差和误读,他的部分论述并非首尾一致,一些观点和结论也值得商榷。马克思的自然理论蕴含着丰富的生态思想,施密特的解读也包含着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深度思考,并且直接影响了当代生态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这在一定程度上契合了当今社会时代发展的现实需要,对于我们具有现实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