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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将2017年定为国际可持续旅游发展年,关于可持续旅游测算问题的讨论成为近期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会议的热点话题。在此背景下,对旅游的影响力的测算逐步从经济贡献延伸至环境、社会、文化等可持续发展领域。新西兰、苏格兰等地奉行的碳补偿三部曲中,对于碳排放的测算是第一步,也是关键性的一步。旅游过程包含了“食、住、行、游、购、娱”等要素的内容,因而旅游业具有覆盖的产业面广,综合性强,产业关联大、概念边界不清晰等诸多产业特点,同时,旅游业目前不属于国民经济账户体系中独立编码统计的传统产业部门,因此在碳排放测算中有着不同于传统产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从而阻碍着旅游产业碳排放测算的研究,制约着减排政策的制定。现有的研究大多从消费的角度,运用“自下而上”法进行测算,结果往往只包含了旅游活动中产生的直接碳排放,而忽略了旅游上游产业部门为旅游活动的开展而进行的加工、制造、分发等活动所间接产生的旅游碳排放,从而造成了旅游业碳漏损。针对上述现状,本文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8》、《2008旅游卫星账户:概念推荐框架(TSA:RMF2008)》为理论指导,以我国现行的统计核算制度、国民经济产业分类标准等实际条件为依托,首先,编制了适用于我国省域层面的区域旅游卫星账户,为测算模型提供理论指导和数据支持,同时结合地区投入产出表,从国民经济产业部门中剥离出旅游产业的经济数据,构造了包含旅游业在内的13部门地区投入产出表,建立起旅游业与其他产业的经济互动关系;然后,通过编制包含能源消耗的投入产出扩展表,搭建旅游产业经济产出与能源消耗的账户关系;最后,基于投入产出和生命周期理论,通过投入产出矩阵和直接碳排量数据得到旅游业的“生态乘数”这一关键指标,从而测算旅游业的碳排放总量,最终在省域层面上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从宏观产业的角度测算旅游业碳排放的模型体系。为了检验模型的应用价值,本文对目前旅游业碳排放测算的几种常用方法进行了对比分析,比较了不同测算方法的适用条件和优劣性,同时选取2012年30省市(不包含西藏、港澳台地区)的入境旅游数据作为样本对本文构建的测算模型进行了实证分析,测算得出了 2012年我国各省市入境旅游业的生态乘数,其中广东省的生态乘数最小,仅为1.131吨/万元,青海省的生态乘数最大,达到了 24.354吨/万元。同时发现我国入境旅游业碳排放强度分布存在地区上的不均衡现象,南部沿海地区和长江中游地区的省市生态效益优于其它地区;大西北地区和东北地区的生态乘数相对较高,生态效益较差。为了探究入境旅游业直接和间接碳排放构成情况以及各旅游特征产业部门的碳排量差异,本文分别进行了入境旅游业碳排放的构成以及空间集聚现象的分析,从构成分析中得到了如下两点结论:一是我国30个省市中,除了甘肃和宁夏,其他省市的入境旅游业均存在着间接排放量远远大于直接排放量的特点,准确测算旅游业的间接碳排放水平对于旅游业减排工作的有效开展至关重要;二是旅游特征产业部门中旅游交通部门的碳排量最大,在30个省市中均居于前三位水平。为了探究30个省市入境旅游业CO2排放的地区差异,本文运用GeoDa等空间计量软件以30个省市的生态乘数为变量指标进行了泰尔指数的分析和空间自相关分析,结果表明2012年我国入境旅游业CO2排放量存在着西部高、东部低的特点,同时在空间分布上存在着明显的集聚现象,生态乘数相似的省份呈现集中分布的特点,高碳排放区主要集中在甘肃、青海、宁夏等大西北地区,低碳排放区集中在广东、福建、江苏等东部沿海地区。最后针对模型构建过程以及实证结果进行总结,为我国入境旅游业如何健康低碳发展提出了政策性建议。同时指出论文的不足之处,并提出未来研究的展望。本文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以区域旅游卫星账户的编制为基础,界定旅游产业碳排放的核算范围,并在省域层面上构建了一套自上而下测算旅游业碳排放的模型体系;二是结合投入产出和生命周期理论,首次将生态乘数这一指标运用到省域层面上旅游业碳排放的测算中;三是以生态乘数替代碳排放强度指标对我国入境旅游业碳排放(包括直接和间接)的地区差异和空间集聚情况进行分析,分析入境旅游市场的碳排放,并提出合理的政策建议。此外,由于现有数据的限制,产业分类不够全面,尤其是第三产业分类较粗,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结果的准确性,有待在以后的研究中加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