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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的推动下,近年来,中国的技术创新公司迅速兴起。这种技术密集型公司的开发周期很短,但是非常“花钱”。短周期的发展需要充足不断的资金支撑,因此对于外部融资的需求非常迫切。随着国家的全面推广,习主席于2018年11月5日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宣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这一系列措施极大地推动了优秀技术创新公司的发展并提供了更多服务平台。在这些措施中,2019年3月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在规则中设置了差异表决权安排,这标志着双重股权制度在我国正式确立。但是,这个政策目前还在宏观层次,对此类公司的上市条件,如何设置表决权的差异以及更新和调整,披露和保护投资者等没有实际要求。因此探讨双重股权结构是否适用于我国新设立的科创板成为了一个比较有意义的话题。作为公司治理结构的一部分,公司的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结构的质量和实际效果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所以多重股权结构会给企业带来什么影响与之同时,在科创板设立的背景下会给企业带来怎样的机遇和挑战,以及如何去应对这些机遇和挑战是本文要研究的一些问题。我国在科创板设立之前是不准许双重股权结构的公司上市的,能上市的都是同股同权公司,为了探明双重股权制服到底是否适用于科创板,本文在相关文献和理论的支持下,通过选取我国先行递交科创板上市申请的双重股权结构公司云计算服务商UCloud(优刻得)作为案例,主要采用比较分析法,首先在科创板中选取一家与优刻得同行业的同股同权上市公司,比较两家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公司的股权结构,公司绩效评估以及风险管理和控制,并科学研究多重股权结构将对公司的运营造成何种影响以及是否会影响公司在科创板的上市;其次会在与科创板相似度较高的纳斯达克市场中选取一家双重股权结构的上市公司与另一家在纳斯达克市场上市的同股同权结构类似公司进行对比,这么做一是为了探究双重股权结构在纳斯达克市场中的表现怎么样,二是为了验证上一个对比得出的结论。最后得出多重股权结构在科创板的推动是非常具有适用性的结论。对比完成之后笔者会根据得出的结论列出在这科创板设立的背景下,双重股权结构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最终,就双重股权结构能够更好地适用于科创板明确提出相关调整和现行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