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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改造是目前社会热点和难点,一方面与民生紧密相连,另一方面又是社会矛盾高发区,被征收人权益容易被侵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颁布,实现了从“拆迁”到“征收”的一系列变化,政府对被征收人权益保护力度更大,考虑更周全,有不少开创性的进步,但也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更好指导实践。本文的主要内容和目的,是通过政府职能和服务性、善治等角度来分析政府对被征收人权益保护的重要性,通过《征收条例》和《拆迁条例》的比较指出《拆迁条例》政府对被征收人权益保护的不足和《征收条例》对被征收人权益保护的进步,同时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引入实际案例进一步说明并为征收实践提供借鉴,在此高度上,进一步分析政府对被征收人权益保护的不足和提出完善对策。本文主要运用了文献研究法和案例分析法,依据“理论研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结构展开,首先,概述政府对房屋被征收人权益保护的含义与相关理论,提出被征收人需要保护的一系列权益。其次,分析“拆迁”制度与政府对被拆迁人权益保护的缺失,存在政府职能越位和缺位、商业化拆迁侵害被拆迁人权益、对被征收居民权益实体和程序保障不足等问题;同时,通过对比分析和引入案例发掘“征收”制度对被征收人权益保护的新进展,政府更好归位,征收的公益性增强,“司法强制征收”代替“行政强迁”等。再次,指出“征收”制度对被征收人权益保护仍存不足,存在评估机构难保独立性、实体补偿不足、权利救济不到位等问题。最后,提出完善政府对被征收人权益保护的对策建议,提出引入中介自律为主的行业管理模式、引入法院“合理性审查”、确保程序公开、透明、公正等对策。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对被征收人全面补偿和回迁安置等实体权利保护方面深层次具体操作层面进行创新性研究,提出更具可操作性的建议措施。结合我国房屋征收实际中模拟征收新模式,同时将法律保护与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结合,对被征收人权益保护进行专门角度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