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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被认为是经营权与所有权相分离的重要手段。西方国家实施股权激励办法较为广泛,其目的是促使管理者与经营者利益趋同,是一种通过降低公司代理成本,来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的有效手段。我国实施股权激励时间相对较晚,自2006年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起,开始实施了股权激励。由于上市公司纷纷启用股权激励办法,相关政策出台并逐步趋向成熟,股权激励成为上市公司重要的应用手段。 基于前人的研究成果本文主要提出三个问题:1.实施股权激励前后公司业绩变化是怎样的?2.在实践中,股权激励是否与公司业绩真的相关?3.高管收入与公司业绩是否有直接的联系?为了解决以上问题本文选取了2009-2014年我国564家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作为样本数据,并通过倍差法、多元回归分析法对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效果进行研究分析。 实证结果表明股权激励对公司业绩具有正面影响,但并不显著。这说明股权激励办法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解决,本文对研究结果不显著性从激励办法、公司内部控制和市场监控角度进行总结分析,并对我国股权激励实施办法提出了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