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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题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的报告。在该报告中,央行将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总体思路确定为:先放开货币市场利率和债券市场利率,再逐步推进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化。存、贷款利率市场化按照“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的顺序进行。其实,自从1996年以来,中央银行先后放开银行间拆借市场利率和债券市场利率。直到2004年,才再次扩大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实行再贷款浮息制度,并放开了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上限。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在漫长的渐进式演进历程中,政府包揽了一切利率的制定,商业银行严格执行中央银行的利率政策,缺乏自主权。正因为如此,国内银行不仅缺乏贷款定价的实践经验,而且由于缺少实际运用的需要,本领域的理论研究也不多见,本文正是基于以上背景展开分析。 关于我国信贷市场目前是否存在信贷配给现象,国内许多学者做出了分析。美国20世纪70年代后期的利率自由化过程表明,利率管制和信贷配给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斯蒂格里茨和温斯运用非对称信息经济学的理论对信贷配给现象做了较好的解释。其实,利率管制并没有使市场所固有的自我调节机制受到破坏,但是,目前我们国家的利率管制却引发了我国信贷市场的贷款寻租行为及隐性利率的产生。因为,不管是利率的计划控制、管理浮动,还是完全由市场供求关系来决定,市场“无形之手”的作用和魔力始终存在。由于我们国家长期的计划经济形成的金融抑制和市场的二元结构,以及对非国有经济在贷款价格和数量上的双重歧视,刺激了民间金融市场的发展,为银行或银行经理人谋求寻租收益提供了不竭的租金源泉;体制转型过程中形成的制度缺陷以及银行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而导致的内部监督激励不足的问题,进一步助长了银行的贷款寻租行为。转轨时期的贷款寻租现象和隐性利率,反映了金融管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