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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国的保险业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因此对保险立法也提出了与时俱进的要求。2003年,国家对《保险法》进行了一次修改,主要是对保险业法的修改。鉴于我国保险合同法目前立法规定仍较粗糙的现状,对保险合同法的一些问题做较细的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是对保险合同法中的一个重要原则———保险利益原则进行探讨。从实际效果的角度对保险利益利益基础、归属、应具有的时间以及适用领域等在学术界争议较大的问题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得出了结论,试图初步构建起自己的保险利益理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