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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治理是现代企业发展的产物,是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关键环节。本文主要论述了公司法人治理的基本理论知识——法律内涵、委托代理关系、内部分权制衡与外部约束机制等;然后,借鉴外国公司治理模式的成功经验,分析了我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企业公司法人治理模式的有关设想。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指为维护股东、公司债权人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保证公司正常有效地运营,由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公司组织机构之间权力分配与制衡的制度体系与调控机制。 现代公司是由股东、股东会、董事会、经理等多个主体结成的联盟,委托——代理关系成为建立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基础。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主要经历了股东大会中心主义型的公司治理模式、董事会中心主义型的公司法人治理模式和利益相关者治理模式。 公司内部分权制衡,是公司内部的组织机构和权利分配体系,通过建立这套具有明确分工的内部组织结构和权利分配体系,以实现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的目的,内部治理结构主要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建立和权利的分配和实施办法。公司的存在离不开外界环境,政府对公司的适度规范、信息披露机制、金融市场机制等公司外部环境,也会对公司及其机构形成强有力的制衡,形成公司外部治理机制。 外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实践,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实践中主要存在着的立法上的缺陷、产权不明确、监督机制“软化”问题等。因此,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制度应当完善,应当在公司产权构造、董事会制度、经营管理业务权独立、监督体系和民主管理方面加强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