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激情犯罪是一种较为常见的情绪性犯罪,它是指行为人在受到强烈刺激后产生了消极的情感并为这种情感所控制而进行的犯罪行为。无论是英美法系刑法还是大陆法系刑法均对激情犯罪进行了相关的规定,将其作为一种减轻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特殊情况。在我国,虽然刑法条文以及司法解释并没有对激情犯罪进行明确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激情犯罪也被作为一种酌定的量刑情节发挥着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刑法规定的缺位,对激情犯罪的概念、认定以及量刑并没有统一的标准,这导致司法实践中对激情犯罪的适用陷入了无序、混乱的状态,因此明确激情犯罪的认定标准变得尤为重要。对此,本文从激情犯罪的概念以及特征、激情犯罪的刑事责任以及激情犯罪的立法必要性三方面对激情犯罪进行了论述。第一部分对犯罪学上的激情犯罪的概念进行了梳理,并对各国有关激情犯罪的认定进行了研究,在此基础上对刑法学角度上的激情犯罪的概念、特征等进行了详细的论述,认为刑法学上的激情犯罪是行为人在受到被害人的不当行为或者言语的刺激下产生了短暂、强烈的愤怒情绪,因而辨认和控制能力下降,针对被害人或被害人的相关人采取暴力性犯罪的行为,其特征主要为爆发性、诱因性、故意性、对象性、暴力性以及结果性。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认为对激情犯罪应当从轻减轻处罚,那么对于这样一个较为严重的暴力性犯罪,为何要从轻减轻处罚?对其从轻减轻处罚的依据何在呢?本文第二部分通过对刑事责任理论的研究,认为激情犯罪者在犯罪时的辨认能力及控制能力降低,被害人对犯罪行为的发生存在过错,激情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低,激情犯罪者的再犯可能性较小,因此可以对激情犯罪从轻减轻处罚。由于缺少刑法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激情犯罪的认定标准无法得到统一,其也只能被作为酌定情节来适用。由于对激情犯罪的认定较为混乱,对其适用与否也取决于法官的选择,这使得对这一量刑情节的适用存在着较大的随意性。但是,激情犯罪往往存在于杀人、严重伤害等恶性犯罪中,对激情犯罪的认定往往关系到较重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等重刑罚的适用,因此确认激情犯罪的认定标准以及其在量刑时的地位变得尤为重要。对此,本文第三部主要对激情犯罪的立法的必要性进行了论述,认为激情犯罪的法定化能有效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有助于促进量刑统一,能够避免相近概念的混淆,有其立法必要性。之后,通过对国外立法状况的研究,总结了激情犯罪的立法模式主要为总则式、分则式,以及总则加分则式,结合我国实际,对激情犯罪的立法模式提出了选择建议,认为分则式是我国激情犯罪立法模式的最佳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