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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是人类进步和社会发展的必要过程。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城市,城市的发展水平和环境质量又影响着城市中居民的生活。日本在亚洲率先实现了城市化,尤其在战后1955—1975年的二十年间,日本为了赶超先进工业国家,实现国民经济现代化,将大规模投资用于第二产业及相关附属产业的发展,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促进本国的经济发展。在工业化迅速腾飞的带动下,城市化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在不到30年间,日本完成了发达国家100年才得以完成的城市化过程。
日本的城市化进程分为四个历史阶段:战后恢复阶段、飞速发展阶段、成熟发展阶段和稳定成长阶段。每一时期都在其经济背景下形成了独有的时代特征。高度集中的大城市圈发展模式是战后日本城市化发展的特征之一,最为著名的是以东京、大阪、名古屋为中心的三大城市圈,在这一区域内城市机能高度集中,几乎囊括了国家政治、经济、文化、交通及国际金融等各种城市职能。其特征之二是“先发展经济后进行综合治理”的城市化路线,产业聚集和经济的高速发展促使城市对劳动力的需求日益增大,大量人口迁入城市导致城市人口的急剧膨胀,继而出现了空气污染、水质污染、城市噪音和废弃物污染等一系列自然环境破坏现象。与此同时,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居民与非自然环境的矛盾也日渐突出,城市安全系数下降、地价高涨、住房困难、交通拥挤、劳动者就业困难、技能不足等社会问题又给环境治理带来了新的挑战。
环境的极度恶化使日本的城市化发展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失衡状态,日本开始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大力研究环境对策。为治理自然环境,政府出台了《公害对策基本法》、《大气污染防止法》、《噪音控制法》、《环境基本法》等法律。通过规范企业的生产活动,限定污染物和废弃物的排放标准,来提高城市环境的质量。进入20世纪70年代后期,日本政府又颁布了一系列城市规划方面的措施应对非自然环境的变化。比如,新《都市计划法》对城市土地使用规划、城市开发规划和城市规划程序做了系统规定;1966年制定的《城市住宅计划法》明确了全国住房建设的发展方向,具体提出每五年制定一个住宅建设计划目标;《职业能力开发促进法》则对城市中劳动者的技能培训机制做出了具体规划。
环境对策对规范一个国家、企业和个人的环境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中国正处在加速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发展模式和快速增长期的日本很接近。但此时中国的第二、三产业还处在缓慢发展阶段,大量人口由农村转入城市,超过了城市的容纳能力,无产业支撑的“过度城市化”现象产生。这种产业发展和城市化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导致中国的环境问题更加严重。吸取近邻日本经济增长和城市化发展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尤其是环境对策的制定和实施,对我国的城市化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本论文将分四部分对日本城市化进程中的环境对策进行研究。第一部分为绪论,阐明本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环境政策在城市化发展过程中的正要性、国内外研究现状,主要是对现有文献的梳理与分析,对研究思路、结构安排、创新之处进行简单说明。
第二部分为正文。第一章将首先介绍战后日本城市化的发展进程及特征。从日本城市化发展的总体状况中将进程分为四个阶段:战后恢复阶段(二战结束-1955年)、飞速发展阶段(1955年-1973年)、成熟发展阶段(1973年-2000年)和稳步成长阶段(2000年-2005年),随后概括了战后日本城市化的三大特征。第二章着重介绍日本城市化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本章首先界定了本论文中环境的定义:一类是自然环境,是人类赖以生活和生产所必需的自然条件,包括大气、水等;另一类是非自然环境,非自然环境又可以分为:(1)地理环境,是指直接或间接影响人类活动,易使其发生变化的因素,例如:道路、住宅、交通等;(2)社会环境,是指一切人为形成的环境,例如:安全环境、就业环境等。在定义清晰的基础上,从自然环境和非自然环境两方面分析城市化带来的影响,为第三章环境对策的实施做铺垫。第三章是本文的重点,将从自然环境和非自然环境的各个方面介绍日本政府实施的相关对策体系,并对其实施效果进行论证。第四章将总结日本城市化发展的基本思路,通过分析大城市群发展模式和日本“田园都市”的构想,指出中国城市化发展应当吸取的教训以及值得借鉴的成功经验。
最后为本论文的结论部分。在分析日本城市化发展特征及对环境产生的消极影响后,总结战后日本解决环境问题的经验及做法,进而指出: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化必须有强大的产业作为支撑,否则城市中出现的环境问题会反过来制约城市化的发展进程。中国在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期应该避免重蹈日本“先发展经济后进行治理”的覆辙,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要积极实施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法律政策控制污染物的排放,解决城市中因人口增加引起的各种社会问题。同时尽量避免盲目扩大城市规模,要大力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城乡一体化战略,保证居民生活在一个健康、安全、舒适、卫生的城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