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隐私权的立法保护

来源 :青海民族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asdfghjk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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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信息时代的到来及互联网的广泛应用,网络越来越深入影响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在人们享受互联网带给我们的便利和快乐时,其本身开放性、虚拟性、技术性、数字化、无纸化、交互性、高效率等诸多特征,对现行的隐私权提出了挑战,为我们敲响了法律警钟。从法理的角度看,隐私权是人格权的一种,从实践意义上说,保护隐私权是为了维护人的尊严。然而我国迄今为止尚未颁布一部关于隐私权的法律,这种现象显然不利于将隐私权作为独立人格权加以保护。所以说我国对隐私权的立法还有很大缺陷,急需完善。因此,如何进行隐私权和网络隐私权的立法保护,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特别在现阶段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第一部分主要是通过概念之间的比较研究,首先明确界定隐私权的本质属性,进而明确界定何为网络隐私权。在明确界定各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认识网络隐私权的特征、被侵害的具体表现形式,以及需要被保护的具体权利内容。
  第二部分主要是通过介绍网络隐私权的研究背景,并结合社会发展新环境下的各种需要,进一步阐述现阶段制定网络隐私权的必要性与重要性,体现出研究本论题的重要社会价值。
  第三部分主要是通过对美国和欧盟关于网络隐私权的立法比较研究,即美国式的行业自律型和欧盟式的法规强制型。通过对这两种立法模式的分析研究,试图找出适合我国网络环境下的一种立法模式。
  第四部分主要是论述我国现阶段有关隐私权及网络隐私权的立法现状,找出其中所存在的缺陷,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在此领域所存在的立法不足。
  第五部分主要研究网络隐私权关键性问题,即如何通过立法来保护网络隐私权。在我国现阶段,应先确定关于隐私权在民法中的独立地位,在正式的专门网络隐私权法律出台之前,可以先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同时鼓励树立行业自律的观念,并辅以一些其它方法策略,最终实现向法规强制型模式的完美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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