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海洋经济战略的实施,各种海域开发使用过程中的各类用海者之间的矛盾冲突凸显。开发活动会导致海洋生态的改变,正视海洋生态系统中生物群落和海域环境之间的交互作用以及维持复杂海域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和恢复力的重要性。根据我国实际,结合海域使用管理中成功的经验、教训及相关理论依据,研究对改变海域属性、对海洋资源、海洋生态影响较大的海域使用项目的常规化、规范化管理行为,对海域使用管理规范化、对海洋资源科学合理的开发和海域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首先,分析了海域使用管理、政府环境管制、海域使用中政府环境管制的概念及海域使用中政府环境管制的理论依据市场失灵理论和政府失灵理论,通过对海域环境的公共物品属性、外部性等特殊性以及环境政策失灵、管制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寻租理论和政府俘虏理论研究政府环境管制的必要性。其次,对海域使用中政府环境管制的主体、客体分别进行研究。认为政府是海域环境管制中公共利益的集中、维护和分配者,企业是海域环境管制中的合作者,企业的生产流程和涉海行为是政府环境管制的对象。通过对海域使用中的政府、企业的角色进行定位,着重探索海域使用管理中政府环境管制与企业的合理、合法关系:海域使用中政府对企业的监管是实施管制措施的基础,政府对企业的引导与促进是传递激励性管制信息,政府与企业的合作关系是海域环境管制得以有效发挥作用的前提。再次,介绍并分析了海域使用中政府环境管制的工具手段。指出海域使用中政府环境管制的三种手段:命令控制型手段、激励型手段、自愿型手段。命令控制型手段主要包括:法律政策手段、行政手段、标准的制定;激励型手段包括:经济型手段、宣传教育手段、科学技术手段;自愿型手段包括:环境信息公开、环境绩效管理、自愿环境协议。提出海域使用中政府环境管制手段的发展趋势应当是由命令控制型向激励型、自愿型转变。第四,本文通过对我国各省份海域环境管制的现状分析找出造成我国海域环境管制难以发挥有效作用的因素主要有:政出多门权责不清影响政府海域环境管制力度,开发模式不合理、考核机制错误导向是海域环境管制效益低下的制度因素,地方政府区域经济特殊经营者的错误角色定位严重制约了区域间合作治理海域污染的开展。第五,借鉴国外的经验:德国环境管制权责分明的行政体制、芬兰合理使用的经济手段、乌拉圭为保证环境质量第一位等科学有效的做法,给我国海域环境管制的重要启示是,科学划分中央与地方的权限职责,完善监督机制,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监管是保证海域环境管制作用发挥实现海域环境治理目的的制度保障。最后,针对我国海域环境管制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国外成熟、成功的海域环境保护经验,提出我国海域使用中政府环境管制的变革取向:观念的变革、手段的变革、多元主体参与模式的变革、投资环境的变革、协调机制的变革等对策探索。本文总体上就是按照提出问题(我国海域使用中政府环境管制的主体、对象、工具)---分析问题(分析我国海域使用中政府环境管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借鉴国内外成熟成功经验)---解决问题(为未来海域使用中政府环境管制提出改革的导向)的思维路径进行。通过文献分析法、实证分析法、对比分析法等方法,针对我国海域使用中政府环境管制的特殊性,从海域环境管制主体、客体的观念、行为模式的转变进而引申到政府作为监管者与海域环境使用者企业之间关系的理念转变和行为方式转变。为全方位探究我国海域环境管制发挥应有作用,提出了自己较为独到的变革建议。目的就是更好的有利于海域经济与环境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