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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改革开放至2003年股份制改革期间,国有商业银行为支援国企改革、维持经济平稳增长发放了各类非商业性贷款。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为扩大内需应对危机、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地方融资平台贷款迅速增长。早期银行发放的非商业性贷款和新时期增长的地方融资平台贷款都属于银行系统内的准财政活动,它们在推延财政支出时限,保持政府低水平赤字和显性负债的同时,保证了国有经济部门和地方建设项目的顺畅融资;同时,也提高了银行业的系统性风险,给整个银行体系的稳健运行带来不利影响。本文正是基于准财政活动的视角来分析我国银行业系统性风险。我国银行系统内的准财政活动分两阶段分析,分别为早期非商业性贷款和新时期的地方融资平台贷款。两阶段准财政活动产生的共同原因为“政府—企业(地方融资平台)—银行”三者关系不清,以及政府存在财力不足与资金需求旺盛的矛盾。但是,早期的准财政活动多因为需要承担国企改革成本,以及国有商业银行产权不合理,受各级政府控制;而新时期的准财政活动则更多因为城镇化建设资金需求高,地方政府财力不足,地方官员之间存在政治晋升博弈,以及城商行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受地方政府控制等。在分阶段分析准财政活动产生的原因后,我们能对当前由地方融资平台贷款带来的银行业系统性风险有一个更清楚的认识,并能提出更有针对性的建议以防范和化解银行业系统性风险。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首先介绍了论文的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成果和力图实现的创新。从准财政活动的视角对银行业系统性风险进行分析是本文的一大创新。这有利于我们打开一个新的视角分析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第二部分对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的定义及理论进行了相关阐述。在定义银行业系统性风险时,我们将其与传统微观意义上的系统性风险相区别,着重指出银行业系统性风险是整个银行体系崩溃,发生系统性危机的可能性。对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的理论分析包括传统分析和针对我国情况的分析。传统分析侧重于风险发生的三个过程,即风险累积,冲击和风险传染。对我国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的分析则是基于准财政活动的视角。因此,本章对准财政活动的定义、在我国银行系统内的两次表现,以及出现的共同原因进行了描述。银行系统性风险理论的介绍为后文对我国银行系统性风险的分析奠定了基础。第三部分从早期准财政活动来分析我国银行业系统性风险。首先对早期的准财政活动,即非商业性贷款进行了具体介绍,然后分析了早期准财政活动产生的原因以及其对银行业系统性风险产生的影响。最后简单介绍了我国在化解银行业系统性风险过程中采取的措施,并总结出相应的经验。第四部分从新时期准财政活动来分析我国银行业的系统性风险。本章首先对新时期的准财政活动,即地方融资平台贷款进行了简单介绍。然后着重分析了这一时期准财政活动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地方政府财力不足、融资渠道受限,城镇化建设资金需求大,地方官员之间存在政治晋升博弈,地方政府对城商行存在行政性干预,城商行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等。最后介绍了新时期下的准财政活动对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的影响,以及它在我国的未来发展趋势。本章对于最后一章如何防范银行业系统性风险有着重要的提示作用。第五部分提出了防范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的措施。从政府层面需要转变政府官员的激励模式,发展市政债券市场。从银行层面需要提高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水平,优化股东结构,完善城商行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