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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车承运企业是传统交通运输业结合大数据与云计算等现代技术后衍生而来的交通运输新业态,代表着交通运输业的未来。在2016年“无车承运人”试点全国启动以来,已得到国家大力的支持以鼓励其发展。本文以无车承运人试点名单中的新三板上市公司的实际发展数据分析为切入点,发现其近年营业状况并不乐观,利润率已连续两年负增长。作者在研究此类企业所承担的税负中发现,与其他企业相比,第一,存在评价税负率中分子数值,即企业缴纳的各项税额过高;第二,现用于计算税负率中的分母,即营业收入并不能准确代表企业真实运营情况。究其原因,无车承运企业取得的进项发票仅有路桥费、代理与油卡发票可抵扣,而销项则按照交通运输业的税率缴纳。在发展初期此类企业营业成本可达营业收入的90%以上。传统的税负计算方法仅考虑到企业的营业收入,并不能反映其利润情况。因此,在考虑营业利润的情况下,即单位利润下的企业税负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无车承运企业的的税收负担明显过重。文章依据税收公平原则,以社会平均利润率为标的计算利润差额法下的企业税负,进一步发现无车承运企业已存在超额税负并其趋势仍在增长。作者在此基础上分析现行税收制度中存在的缺陷,提出完善税收制度的相关建议。如针对无车承运企业现适用的高税率、进项抵扣票据少提出在深化税制改革中合并降低增值税适用税率、完善抵扣链条,加大企业所得税优惠及补贴力度与便利征收强化监管协同共进,辅助促进规模化运营等措施;同时,对于此类企业自身需进行必要的税收筹划减轻税收负担,如充分利用现有政策以享受税收优惠、适度加强技术研发投入争取补贴与完善配套财务及内控设置,降低税收风险等建议。对于无车承运企业税负的研究,在把握此类企业实际发展状况、助力其健康发展,促进物流与交通运输业的转型升级以及做好风险防控规避风险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对其已有管理与税收政策进行动态优化可在降低企业超额税负,保证企业可承担性的同时,鼓励无车承运企业做进一步的平台建设与研发投入,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国家对无车承运平台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