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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在长期的生活劳动中形成的智慧集合,也是一个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随着国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日益关注,我国也开始逐渐意识到保护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提出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的保护方针;同时在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给予引导和支持。政府的保护工作在取得一定成就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弊端,如政府行为存在失灵、缺位和越位等问题。对此,政府在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时,应注意规范政府行为的边界,明确政府职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潮阳区作为千年古县,拥有众多具有浓郁潮阳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潮阳区当地政府作为保护工作的主体,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规范潮阳区当地政府的行为边界,明晰政府责任,对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盘活当地传统文化资源,推动潮阳区的公共文化建设都具有积极意义。同时,潮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潮汕文化的重要分支,研究当地政府的保护行为也能够为潮汕地区其他城市的保护经验提供借鉴。 本文的研究个案为潮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政府行为,共由六部分组成。绪论部分介绍了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等基本情况,以及本课题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第二部分介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行为等相关概念,阐述了有限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等基础理论,作为论文的写作依据。第三部分对潮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进行梳理,并从分析当地政府在保护工作中起到的作用。第四部分指出潮阳区政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行为的不足并基于相关理论探讨产生问题的原因。第五部分在前文的分析基础上,针对潮阳区当地政府保护行为的不足提出优化对策。包括完善保护体系、明确政府权力范围、引入市场手段、整合保护力量等具体对策。第六部分则是对全文作出总结,并对下一步研究的可能性作出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