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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经济高速增长所带来的巨大能源需求,导致电力工业的快速发展与环境保护矛盾日益突出。电力产业作为能源部门之一,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所起的基础性支撑作用是巨大的,但其中发电行业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给社会带来一系列问题,它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对我国环境破坏严重,尤以燃煤电厂的污染排放所占份额最多。本文主要针对燃煤电厂对环境破坏进行研究,文中的电能所指为燃煤发电,研究对象是能源-经济-环境(Energy-Economy-Environment)系统里的一个子系统:电能-环境系统。如何处理好电能、环境的关系是电力行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课题。为了合理利用、配置能源资源,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从政府监管的角度,保障煤电开发与环境协调发展,势在必行。文章以我国电能发展与环境保护冲突这一焦点问题为选题对象,首先分析了燃煤发电行业的污染排放情况和电力监管现状,总结了其对环境破坏日趋严重的成因;其后,着重对协调理论、国内外监管规制理论、能源工业可持续发展理论和方法进行归纳和梳理;接下来运用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协调度综合评价法对我国近十年的电能-环境系统进行客观分析,提出进行电能-环境协调监管(简称电力协调监管)的必要性。在这些研究的基础上,本文从电力监管的角度出发,利用福利经济学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规制理论,对我国现行的电力监管进行分析,并借鉴金融行业协调监管思想,探索性地在电力行业中引入了关于经济性监管和环境监管的协调因子λ,构建了新型的电力协调监管模式,以实现我国电能-环境系统的协调发展。研究表明:我国近年来的电能-环境的发展情况不容乐观。通过电力协调监管模型的构建,可以看出,当环境和经济监管机构由非合作转向协调监管时,电价下降,电能产量增加,并且单位排污水平降低,使得整个社会的福利增加。综合以上分析,论文最后提出了相应的电力协调监管制度及措施来实现电能-环境的协调发展,从而最终实现电力工业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在以下两个方面做了创新性探索:①利用可持续发展理论构建了电能-环境系统协调度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并运用协调度综合评价方法对我国近十年的电能-环境协调发展进行客观评价。为电力协调监管提出现实要求。②构建了电力协调监管模型,探索性地引入了“协调因子λ”,反映了在电力协调监管模式下对经济监管和环境监管的一种权衡。从理论上证明了当经济监管和环境监管合作时,电能产量增加、电价降低、污染物排放减少,社会福利增加。对该模型的研究从理论上证明了电力协调监管对促进电能-环境系统协调发展的积极作用。